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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上一次过七夕,好像是在三年前了。在夏阳这个乡下地方,根本就没人记得七夕这回事。这么想着,刘羡就破天荒到西市买了一支双珠玳瑁簪,及一双勾云纹玉镯。打算把玉簪寄给阿萝,玉镯则带给绿珠。
这样就算是结束这一趟长安之旅了,在七夕的次日一早,一行人赶着车队慢悠悠地上了路。来时刘羡只有二十六人,而离开长安的时候,他的队伍已经膨胀到四十三人,以一天三十里的速度,大概要走上十三天,才能返回夏阳。
今年的天气很好,除了在六月份的时候,听说弘农郡下了一场大冰雹外,这一年几乎可以称之为风调雨顺了。所以刘羡的心情也比较轻松愉快,他踏过渭桥,回望渭水边芦苇茫茫,阳光如金,不禁想起了《蒹葭》这首著名的秦诗: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
当年作诗的诗人,大概就是在这样的场景中作诗的吧。
刘羡自己轻吟了一遍,思忖着此情此景,自己应不应该也做一首诗呢?稍作思考,他的注意力又被一阵哭声给吸引住了。
他转首望过去,发现是几名县吏正在田中收租,他们手里赫然拿着一个骇人的大斗,正黑着脸在房屋前训斥着一名农人,抖落着眼前的粮袋。一名农妇拉着几名孩子站在身后,有大有小,就是两个及腰大的孩子被训斥声吓得瑟瑟发抖,忍不住哭了出来。
刘羡看着他们从眼前掠过,哭声从小到大,又由大变小,渐渐彻底消散在风中。一时心中萧瑟,在这样的环境里,如果只是作为一名诗人写诗,那是无能的表现。
他一时又对自己的布置感到有些荒诞和沉重:在孙秀和司马伦的治理下,关中的形势正在不断地恶化,这恶化并非是杀一个齐万年两个齐万年就能改变的。相反,如果不推翻贾后的统治,就会有无数的齐万年冒出来。
想到这里,他突然悚然一惊,他察觉到一个自己忽略的事实:孙秀其实并没有理由收买自己。
从以往的关系来看,他一直是个口惠而实不至的人,对下属如此,对百姓亦如此。如果不是自己把剑架在了他脖子上,恐怕连这样一个搏命立功的机会也没有。
他如今怎么会无缘无故地服软?
刘羡思虑到这里,浑身的血都冷了。答案并无其他:大概率是另有图谋,让自己放松注意罢了,自己这些天因为来回奔波,竟然真的没有警惕,真是不可饶恕!
继而是一股如刀割般的头疼:孙秀会怎么做?从哪里入手?
其实答案很简单,无非是两条路,从夏阳着手,或者在路上着手。
刘羡立马找到吕渠阳,对他说:“渠阳,我要先回夏阳。”
“县君,出什么事了?”
“一时半会说不清,我必须要先回去,你带着这些人,路上慢些走,不要着急,就一直走大路和官道,千万不要贪快走小路!也不要赶夜路!晚上都在官亭中歇息。”
吕渠阳茫然地点点头,回复道:“我记得了。”
得到了应允后,刘羡不再犹豫,他立刻快马加鞭,在道路上飞驰而去,渐渐渺不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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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孙秀奇袭(4k)
孙秀确实是打算奇袭夏阳,但这是不得已的。
原本他对待刘羡,是以一个非常无所谓的态度来对待的。毕竟他和刘羡并没有什么冤仇,无非就是得到了鲁公贾谧的指使罢了。贾谧既没有给他什么特别明确的期限,也没有特别具体的命令,就是笼统地说:“好好整整他。”
这原本是一个很简单的事情,何况刘羡被发配去的还是一个著名的边地穷县。按道理来讲,孙秀应该有一百种方法整整他。
结果却很尴尬,孙秀不过是比刘羡晚来关中半年,就愕然发现,刘羡已经把夏阳经营得铁桶一块,水泼不进了。
这是孙秀第一次对刘羡改观,他对刘羡有所重视,并意识到,鲁公提的这个要求,还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完成的。
故而孙秀派辛冉前去试探刘羡,还是颇费了一番功夫的。他用了最不要脸,也是最为简单粗暴的办法,那就是纯粹地以势压人,用一种指鹿为马的方式,给刘羡定罪。
结果令孙秀大出意料,不仅辛冉灰溜溜地跑回来,告知孙秀说,这个方法行不通,而且拿来压人的度量衡,反被对方当做违法的证据了。
这便是孙秀第二次对刘羡改观,这个人在官场上太无懈可击了。他不仅能够做事,更要命的是,他还熟知官场冠冕堂皇的本质,知道怎么给自己辩护。想要用纯粹的官场手段来对付他,完全是不可能的。
再想到有人抓住了自己的政治把柄,孙秀可谓是如坐针毡,所以他决定亲自出马。
作为有政治智慧的人,孙秀在见刘羡前,做了三个准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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