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85节  重生97,我在市局破悬案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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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陶聪之前已经交代过了。

    但拿起来一看,发现陆正峰发来的案件资料里居然还包含了前面的金店抢劫案的内容,并不仅仅只是陶聪的部分。

    因此周奕就多看了两眼。

    案件发生在九四年的三月初,当天早上七点,一家位于商业街的金店,营业员刚打开店门,连灯都没开,突然就冲进来三名戴着白色棉口罩的劫匪,一人手持尖刀,两人手持铁锤,对金店实施了抢劫。

    前后时间仅仅三分钟不到,三名劫匪就敲碎柜台玻璃,抢走了大量黄金首饰。

    但幸好没有人员伤亡,那位女营业员只是被踢了两脚。

    据金店老板清点后确认,三名劫匪总计抢走了两千多克的黄金首饰,涉案金额超十五万元。

    由于案发时段商业街人还很少,且作案时间非常短,因此没什么目击证人。

    不过警方还是找到了一名拾荒老人,曾在案发时间段商业街后面的一条小巷子里,见过一辆摩托车载着三人离开。

    洛河警方分析确定,这伙劫匪提前踩过点,并有着很强的反侦查能力。

    尤其是选择的作案时间,刚好是上班高峰时间,路上人流量巨大,便于隐藏。

    而且金店的实际开门营业时间是早上八点,之所以营业员七点会到,是因为金店每天早上都要清点核对一遍货品。

    而那个负责开门和清点的营业员,是老板的外甥女,直接排除了内外勾结的嫌疑。

    警方立刻展开搜捕调查,但由于没有有效线索,侦查并没有实质性进展。

    最后不得已,只能发布悬赏公告,向社会征集线索。

    案发半个多月后,当地农村有人跑到派出所举报,称村里有个家伙突然发了财,买了新的彩电和摩托车,他觉得很可疑。

    派出所也算尽责,尽管没太当回事,毕竟农村有不少人会眼红别人,见不得人好。

    悬赏公告出来后这种事他们也没少见,但还是出警去看看。

    可上门后,还没来得及问话,被举报那人突然撒腿就跑。

    最后当场被捕,一审问,就承认自己参与了金店抢劫案,还把另外两名同伙给供了出来。

    洛河警方当即对另外两人实施抓捕,但却只抓到了其中一个,另一个不知所踪。

    然后还顺藤摸瓜,查到了背后的销赃渠道,最后演变成了一起大案,把整个洛河盘踞多年的销赃势力一锅端了。

    陶聪就是在这起案件里被抓的。

    这三名劫匪,都是洛河本地人,常年无业。其中的主谋正是逃跑的那人,名叫李勇,外号老枪,时年四十二岁,是其中唯一有案底的人,八十年代就曾因抢劫罪被判刑四年。

    洛河警方发布了通缉令,但整整三年过去了,这个李勇始终没有到案。

    案件资料里的通缉令上,是李勇的身份证照片,单眼皮,脸颊凹陷,有点病恹恹,但周奕能从他的眼神里察觉到一股藏匿着的凶狠。

    剩下的就是一些现场勘查和调查过程中收集的散碎信息,其中被捕的两名劫匪共同提到李勇的一个显著特征。

    就是右手中指的第一个指节,少了半截。

    洛河警方核实过,李勇年轻时曾在洛河的某印刷厂工作,后来因他自己操作切纸机不慎,切断了中指的半个指节。后来因为盗窃工友财物,被印刷厂开除了。

    这个小细节,顿时就引起了周奕的注意。

    因为六一四储蓄所劫杀案里面,唯一的线索就是半枚指纹。

    但这半枚指纹却有一些特别。

    通常如果留下半枚指纹,那基本都会是上半截,可能是无意间触碰留下的。

    但六一四案的半枚指纹,却是下半截。

    但如果指腹触碰到东西,理论上不太可能只留下半截指纹,除非是在物体的边缘,刚好上半截指腹没碰到。

    但六一四案的半枚指纹的位置显然不符合这个逻辑。

    因此当时吴永成他们的判断是,劫匪在杀人抢钱后,对现场遗留的指纹进行了清理,但是没擦干净,其中一枚指纹只擦掉了上半部分,因此才留下了这半枚。

    但是周奕看着现在洛河金店抢劫案的资料突然在想,有没有可能,那半枚指纹不是没擦干净留下的,而是劫匪本来就少了半截手指?

    金店抢劫,和储蓄所抢劫,从案件性质上很相似。

    区别就在于,黄金不会直接变成钱,需要进行销赃。

    而现金抢到了就能用,虽然周奕不知道九十年代的储蓄所会不会记录钞票的编号,但就算有记录,想要实时追踪也是天方夜谭。

    毕竟在没有移动支付之前,钱是会几经人手,不断流动的。

    而且也没有劫匪蠢到抢了银行的钱后,再跑去另一个银行存起来。

    如果假设是这个老枪沉寂三年后再度作案,他舍弃安保措施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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