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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岁,始兴郡公沈庆之建议,以为:“宜听民铸钱,郡县置钱署,乐铸之家皆居署内,平其准式,
去其杂伪。去春所禁新品,一时施用,今铸悉依此格。万税三千,严检盗铸。”丹阳尹颜竣驳之,
以为:“五铢轻重,定于汉世,魏、晋以降,莫之能改;诚以物货既均,改之伪生故也。今云去春
所禁一时施用;若巨细总行而不从公铸,利己既深,情伪无极,私铸、翦凿尽不可禁,财华未赡,
大钱已竭,数岁之间,悉为尘土矣。今新禁初行,品式未一,须臾自止,不足以垂圣虑;唯府藏空
匮,实为重忧。今纵行细钱,官无益赋之理;百姓虽赡,无解官乏。唯简费去华,专在节俭,求赡
之道,莫此为贵耳。”议者又以为“铜转难得,欲铸二铢钱。”竣曰:“议者以为官藏空虚,宜更
改铸;天下铜少,宜减钱式以救交弊,赈国舒民。愚以为不然。今铸二铢,恣行新细,于官无解于
乏,而民间坚巧大兴,天下之货将糜碎至尽;空严立禁,而利深难绝,不一二年,其弊不可复救。
民惩大钱之改,兼畏近日新禁,市井之间,必生纷扰。远利未闻,切患猥及,富商得志,贫民困窘
,此皆其不可者也。”乃止。
魏定州刺史高阳许宗之求取不节,深泽民马超谤毁宗之,宗之殴杀超,恐其家人告状,上超诋
讪朝政。魏高宗曰:“此必妄也。朕为天下主,何恶于超而有此言!必宗之惧罪诬超。”案验,果
然,斩宗之于都南。
金紫光禄大夫颜延之卒。延之子竣贵重,凡所资供,延之一无所受,布衣茅屋,萧然如故。常
乘赢牛笨车,逢竣卤簿,即屏住道侧。常语竣曰:“吾平生不-见要人,今不幸见汝!”竣起宅,
延之谓曰:“善为之,无令后人笑汝拙也。”延之尝早诣竣,见宾客盈门,竣尚未起,延之怒曰:
“汝出粪土之中,升云霞之上。遽骄傲如此,其能久乎!”竣丁父忧,裁逾月,起为右将军,丹阳
尹如故。竣固辞,表十上;上不许,遣中书舍人戴明宝抱竣登车,载之郡舍,赐以布衣一袭,絮以
彩纶,遣主衣就衣诸体。
世祖孝武皇帝上大明元年(丁酉,公元四五七年)
春,正月,辛亥朔,改元,大赦。
壬戌,魏主畋于崞山;戊辰,还平城。魏以渔阳王尉眷为太尉,录尚书事。
二月,魏人寇-州,向无盐,败东平太守南阳刘胡。诏遣太子左卫率薛安都将骑兵,东阳太守
沈法系将水军,向彭城以御之,并受徐州刺史申坦节度。比至,魏兵已去。先是,群盗聚任城荆榛
中,累世为患,谓之“任榛”。申坦请回军讨之,上许之。任榛闻之,皆逃散。时天旱,人马渴乏
,无功而还。安都、法系坐白衣领职。坦当诛,群臣为请,莫能得。沈庆之抱坦哭于市曰:“汝无
罪而死。我哭汝于市,行当就汝矣!”有司以闻,上乃免之。
三月,庚申,魏主畋于松山;己巳,还平城。
魏主立其弟新成为阳平王。
上自即吉之后,奢滢自恣,多所兴造。丹阳尹颜竣以-朝旧臣,数恳切谏争,无所回避,上浸
不悦。竣自谓才足干时,恩旧莫比,当居中永执朝政;而所陈多不纳,疑上欲疏之,乃求外出以占
上意。夏,六月,丁亥,诏以竣为东扬州刺史,竣始大惧。
癸卯,魏主如陰山。
雍州所统多侨郡县,刺史王玄谟上言:“侨郡县无有境土,新旧错乱,租课不时,请皆土断。
”秋,七月,辛未,诏并雍州三郡十六县为一郡。郡县流民不愿属籍,讹言玄谟欲反。时柳元景宗
强,群从多为雍部二千石,乘声皆欲讨玄谟。玄谟令内外晏然以解众惑,驰使启上,具陈本末。上
知其虚,遣主书吴喜抚慰之,且报曰:“七十老公,反欲何求!君臣之际,足以相保,聊复为笑,
伸卿眉头耳。”玄谟性严,未尝妄笑,故上以此戏之。
八月,己亥,魏主还平城。
甲辰,徙司空、南徐州刺史竟陵王诞为南-州刺史,以太子詹事刘延孙为南徐州刺史。初,高
祖遗诏,以京口要地,去建康密迩,自非宗室近亲,不得居之。延孙之先虽与高祖同源,而高祖属
彭城,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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