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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商人状告内阁,代表团已经到了北京。所有的记者跟着这个代表团,想要报道这次这个大事情。他们都期待着看一场精彩的官司。不过他们到了北京之后被告知,因为法院独立于内阁的事情还没有完全结束,所以让他们等一等。等完成了一系列程序之后,这个案子才会开始。
事情就这么一拖就拖到了10月份。
1923年10月4日,临时参议院终于通过内阁关于法院独立的决议。允许法院成为一个独立于内阁,平行于内阁的单位。
大家期待已久的决议终于通过。
临时参议院通过的这条决议,不仅让法院成为平行于内阁的部门,也开始平行于国会,成为了一个重量级的部门。也就是说,中国的政治体制从原来的总统府、内阁、国会的模式,变成了总统府、内阁、国会、法院平行的模式。
国会成为最高立法机构,内阁是最高行政机关,大总统是虚设的国家元首,法院代表的是司法机构。
法院的权力大大增加。
次日,也就是10月5日,内阁正式宣布,法院不再从属于内阁,司法部和法院正式脱离关系。
最高法院成为和内阁平行的单位。
全国各地的法院从此刻开始,也是离开政府机构的管辖,不再是政府机构的部门。成为和地方政府、地方议会平行的单位。
直属机构。
全国的法院都要接受最高法院的领导,包括法院内部的人事权从这一刻开始也是掌握在最高法院当中,不再是听从地方政府的牵制。当然最高法院的人事权,包括工作,都要受到国会的监督。人事任命也必须要经过国会的批准。
1923年10月9日,临时参议院通过决议,任命王宠惠担任第一任的最高法院大法官,最高法院的院长。
任期五年。
而且规定最高法院的院长,任期最多不超过十年。
最高法院也实行委员会制。
在最高法院选举九名大法官担任最高法院委员,他们成立一个最高法院委员会,全权负责最高法院的日常工作。
临时参议院要求最高法院院长王宠惠递交一份二十人的大法官候选名单。最后从这些候选名单当中会选举九名大法官。
临时参议院审核之后如果没有问题,那么就会在这二十人当中选举九个人。不过如果临时参议院认为这二十人的候选名单有问题,就有权力把这份名单打回去。如果真的打回去了,那对于王宠惠的打击会很大。
因此王宠惠制定这份名单一定会非常谨慎。
不过这不是一天两天完成的事情。虽然说是递交一份二十人名单,看起来并不是很困难,但其实很难。毕竟这二十人的名单决定未来最高法院的权力组成。
全国法院机构不用说,包括其他司法机关的大佬,都会虎视眈眈这个位置。因为法院权力大增,所以原司法部的很多大佬,都愿意离开司法部,去新成立的法院工作。甚至现在已经有很多人通过关系找到王宠惠,希望他能够把自己的名字提上去。
对于王宠惠这样的人来说,这样的选择可不容易。
1923年10月14日,最高法院第一大法官王宠惠宣布,正式接受安徽商人状告内阁的案子。法院决定在1923年10月18日,进行第一次的公开审判。
王宠惠以第一大法官的身份,亲自担任此次审判的法官。
而此时中国银行却是悄悄地,在所有人的目光集中在法院改革的时候,继续按照计划进行银行改革,金融改革。
1923年10月3日,正在紧锣密鼓进行整合的中国储蓄银行新任行长贝祖贻和上海商业储蓄银行达成了协议。
上海商业储蓄银行以换股的方式,也就是用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换取新成立的中国储蓄银行的股份。取消上海商业储蓄银行的名字,成为了中国储蓄银行上海分行。
原上海商业储蓄银行的老板陈光甫,不仅拥有中国储蓄银行的股份,还被任命为新成立的中国储蓄银行的副行长,兼任中国储蓄银行上海分行行长。
中国储蓄银行的确是反应快。
在上海来说,中国交通银行清末的时候就在上海已经有分行,开始在上海发展。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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