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211. 第 211 章  半谋朝令半谋君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象的隐藏身份——竟然是家喻户晓的民间名伶——章访。

    冯春,男,性取向男,貌俊朗。乃是永安州人士,时年三十岁,是知三当三的惯犯——只有在婚姻中一夫一妻制情况下的插足者,会被判处为罪倡;且此罪过重,未免误判,只要有一丝疑点,都是收监不判。

    因此,冯春的屡次插足,都因为没有坐实罪证而关押数次都无罪释放。

    然而,其却是突然富有起来,被其插足的也多是有些财富的家庭,街坊邻居议论,加上被其插足的受害方的喊打喊杀,都使其事迹传播开来。

    除了有朝廷集团做新闻报纸的编写和印刷以及播事员外,其实还有私人集团在做同样的事情。这些私人集团的报纸,多是一些怪诞娱乐等新闻,他们的播事员亦是会走街串巷说报报纸上有的或者没有的事。——这也是为什么流言总会被传播至天下。

    只是把未经证实的事登报,是属于犯罪,因此在报纸上的故事,往往都会稍加修改,更不可能使用真实人名,统一使用张三、李四等专用名。然而播事员在走街串巷卖报纸和讲说之事,却是可以暗示其中某件故事中的主人公原型——但这也属于踩在犯罪边缘,若是得罪了某些位高权重者,只怕会导致集团受重创乃至易主。

    孟淮妴的重刹楼下,便有这样的集团,总集团名“新环传报”。

    通常来讲,这种集团都是不敢触碰权贵事迹的,除非,他们和同样传播各种故事的说书先生一样,收的钱财够多——报纸上虽也不敢登,但收了足够多的钱财的播事员却是敢说的。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