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五百一十五章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  重生鉴宝:我真没想当专家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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够高够全,流程也熟:不论是立项还是审验,都要快的多。更关键的是,专家足够多,也足够专业!”

    “如果是其它单位,光是申报周期就要多两到三倍。万一审验的时候卡一下,这个项目你研究还是不研究?”

    王齐志总算听懂了:京城的这个中心,依旧是以林思成为内核。只要他在,就不愁没项目,就不愁没单位合作。

    和谁合作,就问谁要人。

    但他总感觉,有点象是皮包公司,捞一把就走的那种。

    林思成又解释了一下:“老师,研究中心很费钱的。哪怕是轻资产、自然、社科类的文博中心,初期投入也要以千万计。”

    “后期成本更高,如果是跨品类的研究中心,一年的费用同样在千万以上。但创收的途径,却很窄很窄。能实现全面盈利的,基本都集中在文物保护材料领域。

    其它类型的机构,要么挂羊头卖狗肉:名为研究,实则只做文物成分分析(古玩仪器鉴定)。要么通过挂靠合作的形式,承接国有机构研究不过来的项目。”

    王齐志愣了一下:“这不就是枪手?”

    “这么说也没错,不过有个比较好听点的说法:技术外包!”

    林思成笑了笑:“就比如咱们和文研院的bta缓释技术!”

    王齐志恍然大悟:这个项目中,林思成不就是文研院的枪手?

    区别只在于,林思成有绝对的主导权和署名权,更百分之百享受落地成果,包括后续所产生的学术影响力和政治影响力。

    但这是他应得的:他是完整的研究出成果,然后打包交给文研院,更类似于技术转让。

    文研院火烧眉毛,都不用林思成主动提,率先答应了好多只出力,不要回报的条款。

    包括和故宫合作的宫廷瓷,其实也是这一种模式:林思成已经完整的复原出了工艺,甚至已经试烧成功和吕所长的合作,顶多算是给这个项目套了一层故宫的皮。

    林思成只是多加了一位共同署名权,得到的好处却不要太多:申报、立项、评级、审验、成果落地、技术转化等等等等。

    这些全部不需要他操心,故宫就能全帮他办了,而且速度贼快。

    顶多王齐志跟着跑一跑,跑几个司局,送几份材料。

    但坏处也不是没有。

    王齐志皱着眉头:“万一,我是说万一,到哪一天有了嫌隙。更或是,吕所长和马院长调到了其他地方,换的新的领导,这个是不是也得考虑?”

    “正因为考虑过,所以更要轻装简行!”林思成半开玩笑,“跑路的时候,也能跑利索点!”王齐志怔住,“咦”的一声:还真就是?

    少买点设备,少招点人,到时候也能少赔一点,少发点遣散费。

    赵修能坐在旁边,一脸懵逼:不是二位,咱这都还没开张呢,就考虑倒闭散摊子的事情,是不是有点早?

    林思成笑了笑:“师兄,只是打个比方!”

    “那如果是借人,更或是借设备,成本这一块怎么算?”

    王齐志担心的是,合作单位会不会敲竹杠:我把技术外包给了你,结果你用我的场地,我的人,那这费用怎么算?

    林思成却一点儿都不担心:“老师,你放心,不会的!”

    其实更深层次的原因他没说:吴司长和肖司长建议他在京城成立研究中心的原因,一在于“和仿瓷”和“bta缓释技术”。

    这两个项目研究周期很长,少说也得三五年,八年十年也说不定。虽然林思成自信没问题,但两位领导总觉得他待在西京,偶尔来京城指导一下的模式太拖进度。

    林思成在西京是搞研究,在京城也是搞研究,为什么不能直接搬到京城来?

    其二,两位领导虽然没提,但林”的合作模式:比如考古司、非遗司通过文研院、故宫这样的国有机构,资助民营机构研究特定的学术课题。也可以设立专用基金,由国有机构和民营机构成立联合实验室,共同立项。

    更可以技术外包,国有机构获名,民营机构获利。

    甚至是直接招标。

    其实早在新世纪初,两个部委就已经开始搞了,大都选择和高校合作,但结果一直不尽人意。直到林思成的bta缓释技术、宫廷瓷横空出世。

    考古司和文遗司的目的很简单:能不能复制这种模式?

    不需要林思成这种令人惊恐的高效率:能令国际知名学术机构嘱目的材料技术,从头到尾,他只用了一年。

    而文物局下属的几家单位,之前用了多久?最长的一家十二年。

    山西的那几座瓷窑更夸张:山西文物局找过,国家文物局也找过,包括故宫也派专家组考察过。但前后找了近四十年,连点儿痕迹都没找到。

    而林思成,只用了四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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