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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更精彩!到了政法委办公室,李红心的工作热情一落千丈。他每天按时上下班,但只是敷衍了事,不再像以前那样拼命工作。“他经常一个人坐在办公室里发呆,有时候还会抱怨组织上对他不公,”曾经的同事说,“那时候我们就觉得,他变了,变得越来越消沉,越来越偏激。”
为了重新回到实权岗位,李红心开始四处活动。他找县委书记、县长,托熟人、跑关系,费尽了心思。1990年10月,他终于如愿以偿,被任命为邢台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33岁的司法局局长,在全县也是独一份,”有人劝他,“该知足了,好好干,将来还有机会。”
但李红心并不知足。在他眼里,司法局局长虽然是一把手,但权力远不如公安局局长,实惠也少了很多。尤其是1998年,原公安局局长被确定为副县级待遇后,他的心理失衡更加严重。“他觉得那个副县级待遇本来应该是他的,是组织上剥夺了他的机会,”甄某后来交代说,“他经常在家喝酒,喝多了就骂,说领导偏心,说社会不公。”
仕途的失意,让李红心开始把目光转向金钱。就在这时,一个昔日的朋友找到了他,邀请他入股开铁矿。“红心,你官也当到头了,再干下去也没什么意思,”朋友说,“我搞铁矿开发,你入个股,赚了钱肯定亏待不了你。你是局长,在县里有面子,有什么麻烦事你帮着疏通一下就行,矿上的事不用你操心。”
这个提议让李红心动了心。他知道政法干部不允许经商,但转念一想,“股份放在朋友名下,只要我们不说,谁能知道?就算被发现,顶多也就是违纪,以我的身份,也不会有什么重处分。”他立刻答应了下来,东拼西凑了5万元,投入了铁矿。
为了让铁矿顺利运营,李红心利用自己的身份,多次到国土、安监等部门疏通关系,帮朋友解决了不少难题。他原本以为能靠这笔投资赚大钱,改变自己的生活,但事与愿违。由于铁矿品位低、管理混乱,再加上市场行情不好,不到两年就赔得一塌糊涂,他投入的5万元血本无归。
金钱梦的破灭,成了压垮李红心的最后一根稻草。他没有反思自己经商的错误,反而把所有的责任都推到了组织和社会身上。“如果不是组织上不重用我,我也不会去搞什么投资;如果不是社会不公,我的铁矿也不会赔钱。”他在日记里写道,“他们不让我好过,我也不让他们安宁!”
报复社会的念头,在他的心里越来越强烈。他开始琢磨如何制造一起“大事件”,让中央和省里都关注,让那些“对他不公”的领导“倒霉”。“他觉得只有这样,才能发泄自己的怨气,才能证明自己的‘能力’。”审讯人员说。
要制造“大事件”,就需要帮手。李红心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王庆虎。王庆虎是邢台县档案局业务指导科的副科长,和李红心是宋王庄乡的老乡,两人私交很深。46岁的王庆虎,官不大,但为人仗义,爱结交朋友,因为单位事情不多,他以家属的名义开了一家名叫“聚仙阁”的饭店,自己当起了老板。
但饭店的生意并不好。1998年的邢台,大小饭店像雨后春笋一样冒出来,一个小县城就有上百家饭店,竞争异常激烈。“聚仙阁”的生意一天比一天冷清,房租、人工成本压得王庆虎喘不过气。“他经常跟我抱怨,说工商局、税务局只收钱不办事,不控制饭店数量,让他没法活,”李红心交代说,“他还说自己官升得慢,钱赚得少,都是因为没后台。”
李红心知道,王庆虎对社会也充满了不满,而且自己平时经常带客人去他的饭店消费,帮他拉生意,王庆虎肯定会卖他这个面子。1998年夏季的一天,李红心约王庆虎在“聚仙阁”吃饭,酒过三巡,他终于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庆虎,我想干一件大事,制造点动静,让上面的人看看。”李红心压低声音说,眼睛盯着王庆虎。王庆虎愣了一下,随即来了精神:“李局长,你说的是啥大事?只要能出这口气,我跟你干!”
看到王庆虎这么痛快,李红心放下心来。“这事不能急,得稳妥,”他说,“我先想办法搞炸药和爆炸装置,然后咱们找机会行动。爆炸地点我想好了,最好是市委或者市政府,这样影响最大。你平时多留意一下市委的情况,咱们再定具体方案。”王庆虎连连点头:“没问题,你放心,这事包在我身上。”
从那天起,两人就开始秘密筹划。1998年10月,李红心以“炸鱼”为名,从朋友合资的铁矿索要了34管炸药,共计6.9公斤;随后,他又让妻子甄某冒用石料厂的名义,从爆炸物品管理站购买了5袋硝铵炸药和40枚雷管。他把其中1袋炸药存放在了王庆虎的“聚仙阁”饭店里,其余的则藏在了自己的亲戚家。
炸药有了,还需要爆炸装置。李红心想到了自己的堂弟李永新。李永新原本是邢台市机电学校的职工,生性暴躁,1982年严打期间,因为打架斗殴致人死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在李永新服刑期间,李红心对他的家人照顾有加,还通过关系帮他在监狱里争取减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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