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53章 鲁北恶魔:80年代末滨州系列割耳案  大案纪实録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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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对其进行了司法精神病鉴定,结论为“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他的听力缺陷并未影响其认知能力,所有犯罪行为均是主观故意下的清醒选择。

    1989年1月,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轰动鲁北的系列割耳案。法庭上,张盛华面对受害人及其家属的哭诉,起初还试图狡辩,称自己是“被社会逼的”,但当公诉人出示匕首、血迹鉴定报告、受害人伤情照片等一系列证据时,他终于低下了头,不再作声。受害人家属的代理律师在法庭辩论中说道:“凶手以极端残忍的手段伤害无辜女性,不仅摧毁了受害者的身体,更在她们心中留下了一生无法磨灭的创伤,其行为已突破社会伦理底线,必须依法严惩。”

    最终,法院审理认为,张盛华在两年多时间里,流窜于滨州、寿光、惠民等地,连续实施7起伤害案件,致5人耳朵被割、2人面部受伤,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且系累犯(此前曾因流氓行为被劳动教养),应依法从重处罚。1989年3月,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张盛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张盛华当庭表示不上诉,随后该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1989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了对张盛华的死刑判决。在执行死刑前,袁海泉队长最后一次见到了他。此时的张盛华没了往日的桀骜,眼神空洞,他对袁海泉说:“要是小时候有人管我,要是那些人不笑我聋子,我是不是就不会走到这一步?”这句话让袁海泉沉默许久,这个扭曲灵魂的堕落,既是个人作恶的必然,也折射出当时社会在特殊群体关爱、青少年教育上的疏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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