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13. 青春的十字路口[番外]  警营岁月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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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是一起模拟的盗窃案:嫌疑人张某被指控潜入某小区盗窃现金五万元,但案件程序上存在多处瑕疵——搜查证上的地址与实际搜查地点不符,属于“手续不全”;讯问时,侦查人员未明确告知嫌疑人有聘请律师的权利;最关键的赃物现金,在扣押、保管、移交的过程中,没有完整的登记记录,保管链存在断裂……

    我的任务是作为公诉人,既要陈述案件事实,出示证据证明张某的犯罪行为,还要应对辩护人可能提出的各种程序性质疑。这意味着我不仅要熟悉刑法中关于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更要对刑事诉讼法中关于证据、强制措施、侦查程序的每一个细节都了如指掌,不能有丝毫疏漏。

    为了准备这场模拟法庭,我们公诉人组熬了好几个通宵。我们把案卷材料翻了一遍又一遍,标注出可能被攻击的薄弱环节,准备了详细的应对方案。我对着镜子练习庭审发言,确保语气既庄重又有说服力,连手势和眼神都反复琢磨。王超他们辩护组也没闲着,据说他们专门去请教了法院的法官,研究了大量类似的案例,准备在程序问题上大做文章。

    模拟法庭设在学校的模拟审判庭里。红色的地毯从入口一直铺到审判席,法槌放在审判长面前的桌上,闪着金属的冷光。旁听席上坐满了同学和老师,李教官和赵教授也坐在第一排,表情严肃。

    我穿着借来的检察制服,站在公诉人席上,心脏不争气地跳得飞快。虽然知道是模拟,但那种庄严肃穆的氛围,还是让人不由自主地紧张起来。

    “请全体起立!”书记员高声宣布。我们跟着旁听席的人一起站起来,看着赵磊穿着黑色的法官服,从侧门走进来,在审判长席上坐下。他清了清嗓子,拿起法槌轻轻敲了一下:“现在开庭!”那声音虽然带着点刻意的严肃,却也有了几分样子。

    法庭调查开始,我深吸一口气,起身宣读起诉书。我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平稳有力,清晰地陈述张某的犯罪事实和证据:“……被告人张某于2023年11月5日凌晨2时许,翻窗进入本市幸福小区3号楼2单元501室,盗窃被害人李某现金五万元,后被小区保安当场抓获,赃款悉数起获……上述事实有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现场勘验笔录、搜查笔录、扣押的赃款等证据证实,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提请法庭依法判处。”

    说完,我依次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害人的报案记录、小区监控录像、保安的证言……一切都按照程序进行,似乎还算顺利。直到王超站起来,扶了扶眼镜,脸上露出一丝胸有成竹的微笑。

    “审判长,”他声音不高,却清晰地传遍整个法庭,“辩护人对公诉人指控的事实有异议,并且申请排除一项关键证据。”

    我的心猛地一沉,知道最关键的时刻来了。

    “请说明理由。”赵磊拿起笔,准备记录。

    “公诉人刚才出示的搜查笔录及所附的赃款扣押清单,系非法取得,依法应当予以排除。”王超转过身,面向旁听席,语气自信而坚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而本案中,侦查人员在搜查张某住所时,并未携带搜查证,而是在搜查结束后的第三天才补办了手续,这显然属于程序违法。”

    他顿了顿,目光转向我:“请问公诉人,对这一事实有异议吗?”

    我定了定神,按照事先准备的方案回应:“审判长,辩护人所说的情况属实,但本案存在特殊情况。当时侦查人员接到线索,张某正准备将赃款转移给其同伙,情况紧急,若不立即搜查,可能导致证据灭失。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在紧急情况下,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属于合法的无证搜查。”

    “哦?”王超挑眉,“那么公诉人所说的‘情况紧急’,有证据支持吗?比如,侦查人员是否有接警记录?是否有同步录音录像证明当时的紧急状况?或者有其他证人可以证实?”

    赵磊也看向我:“公诉人,请出示相关证据。”

    我心里一紧,赶紧翻看面前的案卷材料,一页页地找过去,却始终没有找到相关的记录。这是我们准备时的一个疏忽!我们只注意到了无证搜查的例外规定,却忘了要证明“情况紧急”这一前提条件。

    “这……”我有些语塞,额头上开始冒汗,“案卷中没有详细记录,但根据常理推断,侦查人员在那种情况下采取紧急措施,是合理的。”

    “常理不能代替法律证据,公诉人。”王超立刻抓住了我的漏洞,乘胜追击,“即使退一步讲,假设当时确实情况紧急,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26条,在紧急情况下进行无证搜查的,应当在搜查后二十四小时内补办手续,并说明理由。但本案中,侦查人员是在三天后才补办的搜查证,已经远远超过了法定时限,这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

    旁听席上传来一阵窃窃私语,我能感觉到很多目光都落在我身上,有同情,有疑惑,也有看好戏的。我手里的文件被捏得有些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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