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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席:“本案中,我虽非被害人赵志强的近亲属,但作为前期深入调查此案的检察官,我掌握了被告人周明远、王建国等人涉嫌故意杀害赵志强(以此掩盖其贪腐罪行)、巨额受贿、滥用职权妨害司法等一系列犯罪的铁证!而更关键的是——”
方远的声音陡然提高,带着沉痛的控诉:“公安机关在关键证据(如监控录像、通话记录)上存在明显疏漏甚至人为删除的嫌疑!检察机关在后续调查中,也受到了来自权力体系内部的巨大压力,未能依法、独立、公正地履行公诉职责!这恰恰符合了‘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的情形!我以公民身份提起自诉,正是为了弥补公权力在此案中的缺位,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维护法律的尊严!这绝非僭越,而是公民在法治框架下,对司法公正的最后捍卫!”
李为民沉默了几秒,脸上看不出喜怒:“异议驳回。自诉人主体资格符合法律规定,庭审继续。”他敲了一下法槌,声音不大,却让周明远律师团成员的脸上掠过一丝阴霾。
质证环节,方远孤身一人,面对对方三位经验老道的律师轮番轰炸。他出示了林雪提供的肇事车辆出入云顶山庄别墅区的监控视频截图、会面照片。对方律师立刻抓住照片清晰度、拍摄角度、时间关联性等细节进行猛烈攻击,质疑其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
“自诉人,你声称这些照片是秘密拍摄,拍摄者身份不明,如何证明其真实性?如何排除伪造、合成的可能?”王建国的律师咄咄逼人。
“审判长,这些照片的原始存储设备已提交法庭,可随时进行司法鉴定。”方远冷静回应,“其内容与监控视频、资金流向记录等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至于拍摄者身份,基于其人身安全考虑,暂时不便公开,但必要时可依法申请法庭保护。”
当方远出示那份详细记录王建国向周明远及其保护伞输送利益的资金流向记录时,对方的攻击更加猛烈,质疑数据来源,质疑统计方法,甚至质疑方远是否有权获取此类“商业秘密”。
“这份所谓的‘资金流向记录’,不过是自诉人单方面制作的表格,没有任何银行流水、合同等原始凭证佐证,纯属主观臆测!”周明远的律师嗤之以鼻。
方远深吸一口气,目光如炬:“审判长,这份记录基于对王建国名下数十家空壳公司、关联企业的工商登记、税务申报、部分公开的银行流水等信息的交叉比对分析,其逻辑链条清晰,指向明确。我已申请法庭调取相关公司的完整银行流水及财务账册,以彻底查清资金去向!被告方如此急于否定,是否心虚?”
李为民面无表情地听着双方的激烈交锋,对于方远提出的调取证据申请,他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法庭将根据案情需要,依法决定是否调取。”便再无下文。
庭审的气氛越来越压抑。方远能清晰地感觉到审判席上传递下来的无形压力。李为民对被告律师的质疑往往给予更多回应时间,对方远提出的关键点则常常轻描淡写地带过,甚至在他试图深入阐述证据关联性时,以“注意庭审效率”、“围绕焦点问题”为由打断。
旁听席上,苏晴紧握着双手,指甲深深掐进掌心。她看着丈夫独自一人站在风暴中心,面对整个权力机器的倾轧,心仿佛被一只无形的手紧紧攥住。记者席上,林雪紧抿着嘴唇,飞快地记录着,她知道,真正的风暴还未到来。
终于,到了最核心的证据——那段致命的录音。
方远从卷宗中取出一个密封的物证袋,里面装着赵志强那部老旧的手机。他举起它,面向法庭:“审判长,这是被害人赵志强的手机。在其遇害前,他曾秘密录制了一段对话。这段录音,是本案最直接的证据,清晰指向了被告人周明远下达杀人灭口的指令!”
此言一出,法庭内一片哗然。周明远猛地抬起头,眼神中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慌乱,随即被强装的镇定掩盖。王建国则脸色阴沉地看向自己的律师团。
“请求法庭当庭播放该录音!”方远的声音斩钉截铁。
李为民眉头微皱,看向被告律师团。周明远的首席律师立刻起身:“审判长!我方坚决反对!该录音来源不明,录制过程非法,极有可能是伪造或剪辑!在未经专业机构进行声纹鉴定、内容真实性鉴定之前,贸然当庭播放,将严重误导法庭,损害被告人合法权益!”
“该手机为被害人遗物,经技术恢复取得录音,来源合法!”方远寸步不让,“录音内容清晰可辨,与本案其他证据高度吻合!其真实性,一听便知!被告方一再阻挠关键证据展示,究竟在害怕什么?”
李为民沉默了片刻,手指在桌面上轻轻敲击着,似乎在权衡。法庭内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他身上,空气紧张得几乎要爆裂开来。最终,他缓缓开口:“鉴于该证据的重要性及争议性,法庭准许当庭播放。但需明确,播放仅作为初步质证,其最终证明力需结合后续鉴定意见综合判断。请法警将播放设备连接法庭音响。”
一名法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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