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371章 庄严审判(下)  捡漏上岸,从小科员到权力巅峰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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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自主的点头,

    媒体记者们更是奋笔疾书,记录下这义正辞严的指控。

    接下来是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周秉坤、丁茂全、宋玉华等人的辩护律师,在如此铁证面前,辩护空间已经非常有限。

    他们的发言,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

    一是强调被告人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特别是周秉坤、丁茂全交代了部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较重罪行,

    宋玉华也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

    二是强调被告人在某些具体犯罪中处于从属或被支配地位(如丁茂全的辩护人强调其在故意杀人中系“教唆”而非直接实施,在周秉坤的犯罪体系中处于“被动”地位,宋玉华的辩护人强调其行贿是迫于“潜规则”和寻求“庇护”,某些暴力犯罪是手下人所为,其并非直接指使者等),

    三是强调被告人主动退缴了部分赃款赃物(如周浩然从海外退回的部分资金),减少了社会危害性,

    四是恳请法庭考虑被告人以往的贡献(主要指周秉坤、丁茂全曾有的工作成绩)、身体状况(周秉坤年老多病)、以及家庭情况等,在量刑时酌情从宽处理。

    辩护律师的发言,虽然尽力在法理和情理上寻找突破口,

    但在公诉人出示的如山铁证和触目惊心的犯罪事实面前,

    显得格外无力。

    尤其是当辩护律师提到“以往贡献”时,

    旁听席甚至传来几声压抑的嗤笑声,

    用曾经的功劳为如今的滔天罪行开脱?

    这是何等的讽刺与荒唐!

    法庭辩论结束后,审判长宣布由被告人作最后陈述。

    周秉坤被法警搀扶着,颤巍巍的站起来。

    他面向审判席,深深地鞠了一躬,

    又转向旁听席,鞠了一躬。

    抬起头时,已是老泪纵横,声音哽咽沙哑:

    “我……我有罪。我辜负了党的培养,辜负了人民的信任。我被权力冲昏了头脑,被贪欲蒙蔽了双眼,放松了思想改造,丧失了党性原则,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跌入了万丈深渊……

    我对不起组织,对不起人民,也对不起我的家人。我认罪,我悔罪……我接受法律对我的任何审判和惩罚。只希望,我的教训,能警醒他人……”

    他泣不成声,几乎无法站立,被法警扶住。

    丁茂全脸色惨白,眼神空洞,

    他的最后陈述简短而绝望:“我认罪……我罪有应得。我丧失了一名党员干部、一名公安干警最基本的立场和底线,与黑恶分子同流合污,甚至……甚至犯下不可饶恕的罪行。我忏悔……我请求法律严惩。”

    轮到宋玉华时,他脸上早已没有了往日的凶狠与跋扈,

    只剩下灰败和恐惧。

    他张了张嘴,最终也只是嘶哑的说:

    “我……我认罪……我做的事,我都认……求政府宽大处理。”

    最后陈述结束,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

    等待宣判的时间,显得格外漫长。

    法庭内鸦雀无声,所有人都在等待着最后的裁决。

    方信紧紧握着燕雯的手,掌心有些汗湿。

    燕雯能感觉到他身体的微微紧绷,

    她轻轻回握,传递着无声的支持。

    方青辉、陆建明、沈静、陈国强、贾慧月……

    所有与这场斗争息息相关的人,此刻都屏息凝神。

    一个多小时后。

    “铛!”

    法槌再次敲响。

    “现在继续开庭!请全体起立!”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重新入座。审判长面色凝重,展开手中的判决书。

    “海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现在对海东省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周秉坤、丁茂全、宋玉华等涉嫌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故意杀人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法庭内寂静得能听到针落地的声音。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周秉坤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分别构成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滥用职权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

    被告人周秉坤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且系共同犯罪的主犯,应依法严惩。

    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鉴于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大部分犯罪事实,主动交代部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较重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且其亲属代为退缴部分赃款,可依法酌情从轻处罚,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依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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