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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彦是第一个。
见他看过来,符彦握了握拳头。
总有一日,他非得让他吃一吃自己真正的拳头。
很快,到了点,下了值的郑清容便带着霍羽前往杏花天胡同。
因为带着霍羽,她让人去给杜近斋传信,今晚就不一起回胡同了。
这一次出行还是没清场,一行人浩浩荡荡,霍羽嫌烦,便让屈如柏、翁自山以及燕长风等人在后面远远跟着。
符彦自觉插在他和郑清容中间,不给她们接触的机会。
等到了杏花天胡同,蹴鞠已经开始踢了起来,孩童们你追我赶,玩得不亦乐乎。
在不起眼的角落,郑清容看见了一个不算熟,但有印象的面孔。
第112章 讨人喜欢 我只是不想让你失望
是那个小女孩。
她从岭南道回来的那天,和孩童们踢蹴鞠,当时她就在旁边露出个脑袋悄悄看。
本来是要喊她一起玩的,但是小女孩扭头跑开了,她还以为是自己吓着她了。
这几天郑清容也没再看见她,今天是第二次遇上,只是看上去似乎比上一次更落寞了。
两次见她都是一个人,躲在角落里也不说话,也不知道是怎么了。
见到郑清容回来,孩童们本来习惯性地邀请她一起玩蹴鞠的,但是乍然看到霍羽这个陌生的人,一时震震。
既是因为面生,也是因为这张脸过于漂亮。
对于漂亮的人或物,孩子们的反应总是最直观的,就像现在一样,一个个都目不转睛盯着霍羽瞧,既新奇又新鲜。
霍羽一一看过这些孩童,有女有男,年龄差不多都在四五岁左右,最大的有六七岁,都是好动的年纪。
真是想不到,郑清容身边不仅女子多,男子多,现在就连孩子也多,而且看样子,孩子们都很喜欢她。
或者换句话说,是郑清容很讨人喜欢。
讨人喜欢?
霍羽默念着这几个字。
他从来不知道怎么讨人喜欢,在他的记忆里,就只有跟南疆王和大祭司对着干,跟南疆王的十八子对着干。
他们说他是疯狗,浑身带刺,只会伤人,讨人喜欢这几个字从来和他沾不上边。
然而从岭南道到京城,以及在京城这段时间,他看见郑清容被女子感谢,被男子拥护,就连方才在来的路上,都有百姓跟她打招呼,现在她又被孩子围在当中。
她真的很讨人喜欢,很受欢迎。
她和他完全就是两个不同的人。
她熠熠生辉,似乎走在哪里都在发光。
而他品行卑劣,阴暗扭曲只会惹人嫌。
想到这里,霍羽心里忽然有些麻木,不是丧失感知的麻木,而是意识到这一点却无能为力的麻木。
甚至在方才,他居然有那么一丝自卑,面对郑清容这般讨人喜欢的自卑。
霍羽嗤笑一声,拉回自己飘远的思绪。
他连自我都不要了,居然还会自卑,真是见了鬼了。
视线落到孩童们脚下那个华丽至极的蹴鞠上,霍羽若有所思。
这般夸张,怕不是这位小侯爷的风格?
毕竟自打他认识这位小侯爷以来,他的打扮穿着就挺夸张的,鞋子上都镶金嵌玉的,几乎把家底都穿在了身上,随便扣上一个小角都足以养活一家子的人了。
察觉他的视线,符彦冷哼一声。
看什么看,一个草原上来的蛮子,这么标新立异的蹴鞠他能看得明白吗?能欣赏明白吗?
“哥哥。”年龄最大的那个孩子抱着蹴鞠上前来。
不知道是不是郑清容又带了一个新的朋友来跟她们玩蹴鞠,所以借着喊她的时候,眼神在她和霍羽之间来回飘,是试探之意。
鉴于霍羽的脾性,郑清容并不打算把霍羽介绍给她们认识,只道:“这位……姐姐只是来胡同里随便走一走,你们玩你们的,让符小哥哥陪你们一起。”
其实她觉得挺别扭的。
她一个女子被叫做哥哥,霍羽一个男子却被叫作姐姐,说不上来的奇怪。
符彦应声上前,迎合她的话:“对,别管她,我陪你们玩。”
这要是放到之前,他才不会和这些孩子踢蹴鞠,一是因为洁癖,二是因为年龄有差,他跟小孩子玩不到一块去。
但因为有郑清容的存在,这些都不算什么事,他现在已经越来越接地气了。
其实他也是想拉着郑清容一起玩的,认识这么久,跟她赛过马了,也射过箭了,就是还没和她踢过蹴鞠。
她赛马和射箭都这么厉害,蹴鞠应该也玩得很好,他很想和她试一试。
只是念着她膝盖上还有伤,也就没提这件事。
左右日子还长,他愿意等。
孩子们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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