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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周墨先生, 稀客稀客,早就想见你一面了。”
两个人寒暄了一下,分宾主坐下,孟编辑对他说道:“周先生,你的文章我看了,很难得见到,这样为女性发声的小说。代表我个人来说,我非常喜欢。第一期刊发之后,我们了解了一下读者的反响。女性读者基本都表示发人深省,她们希望有更多的作者能像周先生这样,为女性发声。表示不喜欢的也有,一些假道学先生而已,不必在意他们的话。”
周大有道:“本来,文章这种载体,就不可能可以让所有的人都喜欢。能够让社会大众关注一下女性,尤其是农村女性的处境,这就能让我感到欣慰了……”
两人就此谈论了好一阵子,最后,孟编辑拿出稿费单子来让他签字,同时带着几分歉意说道:“稿费就是千字两元,我们报社刊登的小说,基本都是这个价位。希望周先生不要介意。”
周大有点点头道:“我能理解。”
本来嘛,投稿到和平京报的作者,就不是冲着钱来的,就是冲着一个名而来。要是冲着钱,就去小说月报之类的报社投稿了,人家给稿费出了名的爽快大方。投稿到和平京报,就是因为,只要在和平京报刊登了自己的作品,就代表,自己已经被主流文化认可了。
所以说,自从周大有得到最受欢迎新作家奖,在和平京报发表了《归乡》之后,就表示,他已经算是小有名气,被主流大众认可的作家了。
这样的他,才可以有底气的说,自己,是一名专业作家。
走出报社大门,风已经停了。云开雾散,太阳露出半边金色的脸庞。
好的天气,心情也会跟着变好。
原本打算直接回家,现在看到天气转好,他便想随意走走,四处转一转。这些天忙着装修咖啡馆和码字,实在是累得狠了。现在,也该稍稍放松一下了。
《归乡》一周刊登一次,一次才一万多字,压根不用着急。而《寻仙》那边的码字任务虽然重一些,但他前两天爆肝,一下子写了五万多字,倒也不用担心了。
《寻仙》这段时间基本都是升级打怪的情节,以及主角宋蔷再次遇到恢复了修为的沈嫣然,被她视为陌生人的态度伤了心。除此之外,倒也没有什么大的情节转折。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期间,沈嫣然已经结婴成功,光荣的成为一名元婴修士。而宋蔷,因为金手指和各种奇遇,也到了金丹期大圆满的境界。并且,越级杀敌,不是问题。
一直在指导他修行的藏身在空间里面的那位修士,在此期间,在宋蔷的帮助下,成功的脱离寄魂的空间,再入轮回去了。
宋蔷的灵根在空间灵泉的一直洗涤之下,变成了单一金灵根,资质成为了上佳。修行起来,一日千里。
故事就这么继续着,而自从他得到了那个奖项之后,他的小说也跟着更加受人瞩目。人们对于《寻仙》的关注度,是越来越高了。至于评论,倒是褒贬不一。但是出书的话,是没有问题的。已经有好几家出版社露出了想要出版《寻仙》的意愿。只待全文完结,再由他来选择一家最合适的。
想着这些琐碎的事,他慢慢的没有目的地的朝着前方走去。自从经历了摔断腿这一遭事之后,对于可以自由行走,他充满了感恩的心。
经历了风雨之后的人会更加坚韧,经历了风雨之后的空气,也会更加清新。甚至,在天空的边缘处,出现了一道淡淡的彩虹。那柔和清浅的橙色红色和绿色,像是轻纱一样的美丽朦胧,好像是在梦境里才会出现的景色,降临到了人间。
叮铃铃——电车鸣着笛缓缓驶过,车窗里戳出来一大捆花枝,上满长满了馥郁芬芳的白色小花朵。几朵花儿被风吹落下来,飘来飘去,轻轻擦过了他的脸颊。
他拈起一朵落在自己肩膀上的小花,微微一笑。偷得浮生半日闲的感觉,还真不坏。
街道上的行人并不多,看起来也比较悠闲。不像是在从前,街上的人匆匆来匆匆去,自带一种繁忙的感觉。
穿白衬衣的姑娘推着小冰淇淋车走过,声音甜美的叫卖。让人觉得那车子里面装着的冰淇淋,肯定也跟她的声音一样的甜。
一个小丑站在一家玩具商店前面跳着滑稽的舞步,将手里彩色气球,分发给路过的小孩子们。
商店橱窗里陈列着各种颜色的棒棒糖,大大小小,琳琅满目。
这一切,都让他看得饶有兴致。
又走了半条街之后,前方突然变得喧闹起来,叽叽喳喳像是来了一大群鸭子。放眼一看,却是一家规模很大的书店,好像正在搞什么活动。门口挤着好些人,基本都是年轻的女孩子。走近了一看,门口立着一面牌子,上面写着“萧梦琴先生签名售书会”几个醒目的大字。
萧梦琴?他出新书了吗?
周大有侧目一看,走过去的女孩子,手里拿着的书,封面上盛开着一朵火红的玫瑰。书名,赫然便是“玫瑰”二字。
好吧,动作还真快,这么快,新书就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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