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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还是白天写作才好。反正白天家里也没有人在, 两个女儿上学去了, 她则是带着小宝去店里了。依然还是很清净,适合写作。但周大有说, 他就是喜欢夜里写作。夜里的时间, 一个小时能当白天三个小时用,很有效率。听了他的话,关翠云也就不再说什么了。只是时不时的就给他熬补汤,使得他感到非常暖心。
书桌上, 照旧是亮着绿莹莹的台灯, 也照旧, 放着一杯冷却了的咖啡。
沙沙的写字的声音, 间或的响起。周大有身上披着一件长夹袄, 表情专注, 面对自己面前的稿纸。
今天他写的是《寻仙》, 写着写着,终于,他的第一部小说,也到了结局的时候了。
这个时候,主角宋蔷,已经是元婴期的大修士。放在他们的地界,已经足以睥睨一方了。
女主角之一,他的白月光沈嫣然,也是元婴期,可以说,两个人已经很般配了。
沈嫣然终于迈过了心底的那道坎,与宋蔷定下了情缘。但这个时候,她却在渡心魔劫的时候受了重伤,奄奄一息。
要救她,就需要一味极其难得的千年灵药来炼丹。而这一味灵药早已经绝迹,宋蔷多方打听,才得知这个名叫冰月花的药材,或者,一位魔族大修士手里会有。
为了得到冰月花,宋蔷去到魔界,找到那位已经是化神期的魔修,与之一战。
越阶挑战宋蔷也曾有过,最终的结果是他胜利了。因此,对上这位魔修,他还是很有信心的。但是打着打着,他越来越心惊。这位魔修也不是普通的修士,也同样具有越阶挑战的实力。可以说,是他修仙以来,遇到的最为强大的敌人。
作为主角,宋蔷自然是幸运的,战斗的结果,他还是胜利了。但若不是狐小霜替他挡住了致命一击,胜利的是谁,还很难说。
一手拿着冰月花,一手抱着奄奄一息的狐小霜。宋蔷发现,自己的心里,竟然没有半分喜悦之情。
狐小霜拼尽最后一点力气,在他的怀里,轻轻的说道:“看着你幸福,我很开心,但是,一想到让你幸福的人并不是我,也觉得,有一些失落。你知道吗,我对你的爱,并不比你对沈嫣然的爱少半分。若是,下辈子还能遇到你,我希望,你可以,也能爱上我……现在,我要走了,你能不能骗一骗我,对我说一句,告白的话呢?这样,我就能心满意足的离开了……”
含着泪,宋蔷开口对她说道:“狐小霜,我爱你。”
狐小霜带着笑意,断绝了气息,在他的怀里。
她曾经说过,自己是一只自由自在的灵狐,因为遇到他,才被禁锢在了他身边。如果有一天她死了,希望他可以将她烧成灰烬,洒在山野间,随风而去,终得自由。
宋蔷依她所言,将她的骨灰,洒在了山野间,看着那些灰烬,被风一吹,就什么都不剩了。他的心,也空了一大块。
整部《寻仙》的大结局,便是结束在宋蔷与恢复健康的沈嫣然的双修大典之中。满目艳红,满耳皆是恭贺之声。他站在本界修士的顶峰,身边有挚爱之人相伴,大仇已报。可以说,人生再无缺憾了。
只是,在揭开新娘红盖头之时的那一刹那的恍惚,又是为了谁呢……
翌日,陶思望这个昔日的小编辑,今天的总编,亲自上门来拿稿子。他坐在院子里,看完手里的文稿之后,就久久不发一语,一直沉默着。
他看起来瘦了很多,也憔悴了很多。往日合身的西装,穿在身上,已经显得空空荡荡的了。
过了好一会儿,他放下稿子,抬眼道:“有酒么?”
周大有不大喝酒,但是,家里预备待客的酒,还是有的。他起身到厨房打开酒柜,看到里面既有红酒,也有白酒,连威士忌都有。这些,都是关翠云预备的。
“你喝什么酒?家里红酒白酒威士忌都有。”
“要最烈的。”
周大有在酒柜里找了找,取出一瓶白酒和两个酒杯,又用托盘装了一碟花生米,一碟牛肉干,回到了院子里,将酒和下酒菜放在院子里的石桌上。
陶思望拧开酒瓶盖,倒了满满两杯白酒,然后自己举起其中一杯,一仰脖子,喝了个干净。然后,猛烈的咳嗽了几声。
“你喝慢点,没人跟你抢。”
陶思望却再次给自己倒了一满杯,道:“哥,你别拦我,我心里难受……”
周大有不说话了,就看着陶思望接连喝了三杯下去,脸和眼圈都红了起来。他还要再倒时,周大有给拦住了:“吃点东西,再接着喝。”
“我吃不下……”陶思望闷闷的说道。
“我说你,事情都过去好几个月了,你还是放不下吗?”
“一辈子都放不下……”
“可我听说,你又交了一个女朋友?”
“你没见过她,你要是见过她就会知道,我为什么要跟她交往。——唐芸芸跟碧心,长得非常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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