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章:雨夜灯下  未明女律官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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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气阴沉,似风雨欲来。

    藏卷阁静如深井,卷帙浩繁的书架高耸,将为数不多的天光切割得支离破碎。

    沈蕙笙看着简知衡,呼吸微微一滞。

    她忽的想起,自己那日在众人面前,说“陆辰川,不过如此”的样子。

    他……是听见了么?

    所以,才有了今日一问。

    她动了动唇,似在斟酌措辞,简知衡也并不催她,只微微笑着,静静立着,却仿佛在等一个答案。

    沈蕙笙有些意外,简知衡是一个极讲分寸的人,从不去探寻旁人之事,而此刻,他似乎有些不同。

    大抵是……那名字,总被与他并列提起,所以,他才会问吧。

    她垂下眼,目光刻意避开那名字,和他。

    她淡淡道:“我只是……不想先看。”

    “嗯。”简知衡静静看着她,像是在分辨这话里几分真、几分假。

    片刻后,他才开口:“那便最后看。”

    语气温和得不带一丝锋芒,仿佛方才的询问只是风过檐角,未曾在他心里留下痕迹。

    “嗯。”她也应了声,声音有些闷闷的。

    案上光影微移,纸墨的气息重新在两人之间静静流转。

    简知衡低头翻阅,她亦翻开下一卷旧案,笔尖轻蘸墨色,字字落下,两人皆默契地不再提及方才之事。

    她起初如常书写,直至翻到一卷《女户争产案》,目光却在“女子无继承权”一条上顿住。

    笔锋悬空,墨色在尖端凝成一颗饱满的水珠,似要滴落,又顽固地挂着。

    她盯着那行字,像被什么无形之物钉在案前。

    女子……无继承权。

    这是一桩并不起眼的“争产案”,既无跌宕起伏的案情,也无扑朔迷离的悬念,有的不过是一纸铁律,与两名普通女子。

    ——父母早逝,家中只余两名已嫁之女;因无男丁承继,县署依律将田契房契尽数收去,大半充公,仅留三分之一至二人手中。

    依律……

    沈蕙笙指尖微微收紧,似隔着这寥寥数行,触到了压在心底多年、不愿翻检的旧痛,连胸口的呼吸都带了几分沉重。

    在那一瞬间,她想起了现代的许多女子。

    新闻里,那些被骂作“扶弟魔”的姐姐们,把自己的工资、积蓄、甚至婚房的首付,毫不犹豫地让给弟弟,只换来一句“这是你应该的”。

    还有那些被高额彩礼“卖”出去的女儿们,像一笔笔交易的货物,被摆在亲戚的谈资里,比斤论两,明码标价。

    她见过太多这样的故事——时代不同,法条不同,可“女不当家”的逻辑,从未真正消失过。

    她忽然意识到,这一纸之内的冷律,并不会只落在这两名女子身上——在看不见的角落里,或许还有无数同样的名字,被同样轻易地划掉。

    胸口那股郁气翻涌着,笔尖停了许久,像是要用墨将它一笔笔涂尽,又怕那抹黑重得将纸都穿透。

    对面传来一声翻卷轻响,简知衡抬眼,隔着案几,静静望了她片刻。

    她并未看他,只是紧紧蹙着眉,握笔的手力道大得青筋毕现,仿佛在与某种无形的东西较劲。

    片刻的静默后,简知衡的声音忽然落下,不轻也不重:“你若觉得不公,可不依律而改理。”

    她笔尖微微一颤,墨终是落在了纸上,晕开一滩沉沉的黑色。

    沈蕙笙心口骤然一紧,几乎是下意识放下笔,迅速将那页提起,生怕墨迹顺着薄如蝉翼的纸面渗进下一页。

    好在她反应及时,这小小的意外并未波及其他,只是手中这一页,终究是要重写了。

    不过,她也没写几个字,也写不出几个字。

    因为她清楚地知道,依当朝《户婚律》:“户绝者,所有店宅、畜产、资财,营葬功德之外,有出嫁女者,三分给与一分,其余并入官”——旧卷依律所判,并无问题。

    可正因如此,她才那么生气。

    她看向简知衡,那双清亮的眼眸里,是前所未有的困惑与决绝。

    这绝非错判,可这律,却像一把刻在骨里的刀,将女子的血脉、名分与应得之物,一刀切去。

    难不成,女子生来便在条文之外,被规矩隔在门槛之外,连争的资格都显得多余?

    沈蕙笙的眼睫微颤,眼底的光一寸寸暗下去,像潮水在夜里悄无声息地涨满,逼近堤岸。

    许久,她唇瓣轻启,声线克制却透着压不住的锋意,像是在替千万女子讨个说法:“律,能容情吗?”

    他未答,只将手中的朱笔推到她面前。

    那支朱笔,色泽沉稳,笔锋凌厉,带着一股不容置疑的公允。

    她认得这支笔,那是讲律院正讲官才有的朱笔,象征着最终的裁断权。

    她从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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