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七十五章:人命可弃  未明女律官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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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讲律院正殿广阔如海,百官分列两侧,衣袂整齐,宛若两道潮涌的堤岸。

    殿宇内静默无声,百官肃然而立,无一人敢轻声私语。

    所有人的目光,皆汇聚在高榻之上,那位端然而坐的年轻储君身上。

    萧子行不曾言笑,也未曾举目扫视,只是微微抬眸,便似有无形的风雷压下,让人为之敛息。

    就在这令人心悸的静默中,他手中玉笏轻轻一顿,声音沉而冷冽:“讲律院,重讲宫婢投井案。”

    讲律院总裁上前一步,他广袖齐整,须发虽已有霜白,却立姿笔直,气度不减当年。

    那人,正是简知衡之父——简廷谦。

    沈蕙笙远远望着,忽然明白,简知衡身上那种不动声色的沉稳从何而来。

    若说简知衡是柔和的清流,那么简廷谦便是深不可测的大河根基,此刻他立于殿前,一声启奏,便足以压住满堂气息。

    “殿下,此卷疑批,出自见习讲事沈蕙笙,现已在殿前候命。”

    简廷谦话音刚落,殿内百官的目光如刀锋般交错,尽数落在殿角那抹倩影上。

    沈蕙笙呼吸一滞,仿佛整个人被那无数目光生生钉住,四周的空气也随之沉重,压得她胸口隐隐发闷。

    那一瞬,她觉得自己仿佛是那河流中被卷起的一叶浮萍,却要在这最汹涌的漩涡中心,开口讲案。

    高座上,萧子行眉目沉敛,好似殿内的轻微涌动,未能惊扰他半分,玉笏静静横在掌下,他安然而坐,不发一言,不作一态,就连目光亦未向侧畔流连一瞬。

    可偏偏,他什么都没做,就足以让人明白,什么叫做君临之势。

    沈蕙笙绝非真是初出茅庐的见习讲事,她在现代时开庭无数,面对过不计其数咄咄逼人的律师、穷凶极恶的罪犯、甚至是偏颇冷厉的审判长,她都能镇定陈词,毫不怯场。

    可此刻,在这殿堂之上,在那年轻储君的威势之前,她竟生出了一丝久违的怯意。

    但怯意只是瞬息。

    她逼自己深吸一口气,将胸口那股被压下去的窒闷硬生生平复,眼睫轻颤之间,所有情绪都被按入水底,只留下理性与冷静。

    她提醒自己——这里不是她第一次面对威压,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她若要站上更高处,就绝不能被这份威势压垮。

    沈蕙笙握紧律书,缓缓抬步,走出殿角,走向高台。

    衣袂随着脚步微微拂动,脚步从最初的虚浮到越走越稳,她的身影一点点走到所有人目光汇聚之处。

    大殿中央,她抬起眼帘——正与那道目光撞上。

    年轻储君的眼神清冷沉静,似无情绪,却如长夜寒星般俯瞰下来。

    而沈蕙笙,不避不躲,目光灼灼,如同黑夜中燃起的一簇火,渺小却真切,与那高远星辉遥遥对峙。

    “见习讲事沈蕙笙,奉命重讲此案。”

    她声音清晰,却在落下之后,再无一丝回响。

    萧子行未有立刻回应,甚至说,毫无反应。

    他没有因为她女子的身份而生出讶异,也未因她见习的微末而露出轻视,仿佛她的出现本就理所应当——理所应当到,不需要任何额外的目光与言语。

    沈蕙笙心头微颤,恍惚间,她以为自己不再是在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而是回到了法庭之上——身份无关、性别无碍,只要言之有理,便能立于殿堂。

    可下一瞬,四周沉抑的气压将她拉回现实。

    她指尖一紧,重新握稳律书,清声开口:“宫婢阿棠之死,卷宗所载,乃自投井而亡,然疑点重重,未可草结。”

    她听见自己的声音清清楚楚地撞击在殿宇四壁,几位大臣目光微动,却无人开口,像是一列列冷硬的雕像。

    萧子行仍不置一辞,静静执笏而坐。

    这份出乎意料的安静,反倒让她心口更紧。

    原来最锋利的质疑,不是喝斥与驳斥,而是所有人都在等你自证。

    但沈蕙笙没有过多沉浸在紧张的情绪里,而是很快出口打破沉默,她直视案卷,缓缓道:“此案疑点有三——”

    她不再等待别人的任何回应,而是直陈其辞:

    “其一,尸检不全。依《洗冤集录》,凡溺亡之尸,必检口鼻气道,必察手足抓痕,必录衣物湿痕,此卷皆无。昔年宫中有婢溺死于洗衣渠,卷宗虽判‘自溺’,然尸格逐项俱录,对比之下,阿棠案显然草率。”

    “其二,签名不符。依《刑统》旧例及格目,命案尸检,须由仵作主检,二人以上监笔,方能成案。此卷却唯有一老御医草草一签,且字迹前后不一,疑有代笔。纵在宫闱,亦不得违国律。两年前的‘平顺坊童子案’,正因验尸笔迹相矛盾,被驳回重勘,方揭隐情。”

    “其三,证据不足。卷内所载,仅宫监一语‘神志不宁,疑受思病’,便径直判为‘自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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