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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篇的第一句台词,就写着:“苗寨的风,带着银饰的清脆,也带着人心的温暖。”

    她的眼眶瞬间就红了。

    林舟和助理没有再打扰她,只是留下了一句“我们明天再来听你的答复”,便转身离开了。

    公寓的门被轻轻带上,房间里又恢复了死寂。陈杬祝坐在沙发上,手里紧紧攥着那份剧本,眼泪一滴一滴地落在纸页上,晕开了上面的字迹。

    她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皱巴巴的家居服,又看了看沙发上那件绣着银纹的苗寨长裙,突然想起了自己当初进入娱乐圈的初心——不是为了顶流的位置,不是为了光鲜亮丽的生活,只是为了能演好每一个角色,讲好每一个故事。

    而现在,有一个机会摆在她的面前,让她去讲那个她放在心尖上的苗寨的故事。

    她拿起手机,解锁屏幕,点开那条只有三个字的微博“我好恨”。评论区依旧是一片谩骂,可这一次,她的眼底却不再只有黑暗。

    她缓缓点开微博编辑框,敲下了一行字,然后配了一张照片——那是她刚刚从文件夹里抽出来的剧本第一页,纸页上还带着她的泪痕。

    发送按钮按下去的瞬间,陈杬祝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窗外的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照进了这间昏暗的公寓,落在她的脸上,也落在那份剧本上。

    这一次,她或许还是没有掌声,没有鲜花,没有万众瞩目。

    但她,终于有了重新出发的勇气。

    陈杬祝捏着《银饰与风》的剧本,指尖还在微微发颤,公寓门被再次敲响时,她以为是黔山传媒的林舟去而复返,拉开门的瞬间,就被撞进怀里的两道身影裹住了熟悉的苗寨山风气息。

    “杬祝!”

    沈司南身上的玄色对襟短褂还绣着寨里祭祀专属的暗银图腾,墨发用同色发带束在脑后,平日里冷得像雪山融冰的眉眼,此刻却拧成了川字,伸手就将她上下打量了一遍,语气里的焦灼藏都藏不住,“怎么把自己折腾成这样?忘了阿婆说的,苗家的儿女,脊梁骨要比吊脚楼的木柱还硬?”

    许祭跟在后面,手里拎着两个鼓鼓囊囊的塑料袋,一进门就熟门熟路地往厨房走,白色衬衫的衣角扫过玄关的鞋柜,声音温润却带着不容拒绝的笃定:“我买了新鲜的菌子和腊肉,是寨里阿婆特意晒好让我们带来的,还有你小时候最爱喝的甜酒,先给你煮碗热汤。”

    陈杬祝愣在原地,看着沈司南随手将玄色发带扯下,墨发披散下来少了几分祭祀的清冷,多了几分少年人的肆意——她和沈司南本就是一起在苗寨长大的伙伴,她是寨里最会唱歌的姑娘,他是寨里最受敬重的祭祀继承人,小时候她总爱跟在他身后,抢他手里的银饰坯子,而许祭,是沈司南带回寨里的客人,却因常年久居、性子温润,早就成了他们最要好的朋友。

    她会坐在沈司南的祭祀堂外,听他用苗语唱古老的歌谣,看他打磨那些带着神秘纹路的银饰,许祭就坐在不远处的石凳上,安静地翻着书,偶尔抬眼,目光落在他们身上,带着淡淡的笑意;她会拉着沈司南,带着许祭走遍苗寨的角角落落,给许祭讲梯田里的稻浪如何随着风唱歌,讲吊脚楼的飞檐上藏着多少寨神的传说,也会把自己想当演员、想让更多人知道苗寨的心愿,偷偷说给两人听。沈司南会面无表情地递上一杯甜酒,却在无人处用木叶吹着她喜欢的调子;许祭会笑着帮她修改简历,会在她第一次去城里试镜时,塞给她一个绣着苗纹的平安符,说“这是寨里阿婆亲手绣的,带着苗寨的风,会护着你”。

    后来她离开苗寨,一步步走到顶流的位置,却从未忘记自己是苗家的女儿,也从未忘记寨里有她的发小,有她最敬重的祭祀,还有一位待她如亲妹的客人朋友。只是她没想到,一场为苗寨发声的微博风波,会让她从云端跌落泥潭,更没想到,在她最狼狈不堪、连江殇都选择离开的时候,这两个她放在心尖上的人,会第一时间从苗寨赶过来。

    “你们怎么来了?”陈杬祝的声音沙哑得厉害,刚一开口,眼泪就掉了下来。

    沈司南没说话,只是从随身的背包里拿出一个厚厚的牛皮纸信封,递到她面前。许祭端着一杯热牛奶走过来,递给她,语气里带着安抚:“寨里的人都看到了你的微博,阿婆们急得直掉眼泪,非要让我们过来看看你。沈司南连夜跟寨里的长老们请示,推掉了下个月的祭祀大典,我虽只是寨里的客人,却也早把这里当作第二个家,把你和司南当作亲人,工作室的事我都安排好了,我们这次来,就没打算马上回去。”

    陈杬祝打开信封,里面是寨里几十位老人的联名信,还有沈司南亲手绘制的苗寨习俗图谱——上面的每一个符号、每一条规矩,都是他们小时候一起在祭祀堂里学过的;以及许祭整理得密密麻麻的证据——那些营销号断章取义的截图,伪造的代言合同,甚至连黑粉P图的原始素材,都被他一一找了出来。

    “我是寨里的祭祀,《银饰与风》的传说,是我们从小听到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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