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14章签到虎豹骑  穿越废太子:开局召唤罗网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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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草原上。

    风卷著草浪,送来一阵不同於戈壁的湿润气息。

    苏云勒住战马,回望身后那片苍茫的戈壁滩。

    经过数日的艰苦行军,他们终於穿越了这片死亡之地,踏入了蛮族世代居住的大草原。

    这一路的凶险,远超想像。

    遮天蔽日的沙尘暴曾將整支队伍吞噬,天地间一片昏黄,连方向都辨不清。

    夜里骤降的严寒几乎冻僵了马蹄,白日里烈日又炙烤得人唇焦舌燥。

    “这鬼地方,真不是人待的。”

    苏云抹了把脸上的沙尘,望著眼前豁然开朗的草原,长舒一口气,“总算知道为什么说戈壁是天险了,光是这环境,就够磨掉半条命。”

    身旁的霍去病勒马而立,“比起戈壁,还是草原痛快!主公,你看这草,这风,才適合骑兵纵横!”

    吕布则皱著眉打量著四周,“戈壁虽险,却无埋伏。这草原一眼望不到头,得打起十二分精神。”

    苏云点头赞同。

    眼前的蛮族大草原与想像中不同,並非枯黄萧瑟,反而水草丰美,鬱鬱葱葱。

    “传本王命令。”苏云调转马头,朗声道,“全军原地休整,餵饱战马。另外,派十支斥候小队,分散探查四周情况,遇到蛮族牧民,抓活的回来问话,得先搞清楚,蛮族王庭到底在哪个方向。”

    “诺!”

    身后的將士们齐声应道。

    苏云望著无垠的草原,眼中闪过一丝锐利。

    穿越戈壁只是第一步,真正的硬仗,从踏入这片草原开始。

    他必须儘快找到蛮族王庭,打蛮族一个措手不及。

    斥候小队的动作极快,不过片刻功夫,便已换上从沿途缴获的蛮族服饰——粗糙的羊皮袄,宽大的皮裤,脚上蹬著兽皮靴,连战马都披上了不起眼的毡布。

    他们脸上抹了些尘土,將中原人的样貌特徵遮掩了几分,乍一看去,与寻常的蛮族牧民並无二致。

    “记住,遇人少言,若被盘问,就说赶著牛羊去换盐巴,走错了方向。”

    小队长低声叮嘱,目光扫过队员们,“分散行动,日落前回营。”

    “明白!”

    队员们沉声应道,翻身跃上战马。

    十支小队如同离弦之箭,朝著草原深处四散而去。

    苏云策马走上一座地势稍高的土坡,勒住韁绳极目远眺。

    只见茫茫草原如一片无边无际的绿毯,顺著起伏的地势铺向天际。

    他转头对身边的霍去病笑道:“这大草原,当真是块宝地。”

    霍去病眼中闪过一丝嚮往:“是啊,水草丰美,最適合牧养良马。若能將这片草原纳入版图,我军的战马问题便能彻底解决。”

    苏云抬手指向远方,“总有一天,本王要在这里建立起一个超级大马场,养百万匹良驹,让秦军的铁骑踏遍四方!”

    霍去病闻言,热血上涌,用力点头:“主公所言极是!有了这片草原,我军骑兵定能天下无敌!”

    吕布也勒马上前,声如洪钟:“主公,这一天不会太远。凭秦军的战力,踏平蛮族,征服这片土地,不过是时间问题!”

    苏云仰头大笑,“说得好!不止是这片草原,本王要的,是整个天下,是这天地间能触及的每一寸土地!

    本王要建立一个史无前例的超级大帝国,让后世子孙提起今日,都要为之震撼!”

    霍去病与吕布对视一眼,皆从对方眼中看到了熊熊战意。

    两人同时道:“末將愿为主公效犬马之劳,粉身碎骨,在所不辞!”

    苏云望著眼前两员大將,又看了看远处正在休整的秦军將士,心中豪情万丈。

    “叮!本周签到已刷新,是否签到!”

    脑海中突然响起系统的提示音。

    “签到!”

    “恭喜宿主获得一千虎豹骑!”

    苏云闻言,满意点点头。

    虎豹骑!

    三国时期曹魏最精锐的骑兵部队,堪称王牌中的王牌。

    这支部队的选拔標准极为严苛,史载“纯所督虎豹骑,皆天下驍锐,或从百人將补之”

    也就是说,能进入虎豹骑的士兵,至少都是从百夫长中挑选出来的精锐,个个身经百战,武艺高强,骑术精湛,寻常士兵在他们面前,往往一合便溃。

    其战绩更是彪炳史册:南皮之战中,斩杀袁绍之子袁谭;北征乌桓时,阵斩乌桓单于蹋顿;长坂坡追击刘备,大破其军,连刘备的女儿都被俘虏;关中之战,击破马超等西凉联军……

    凡虎豹骑所至,无不摧枯拉朽,堪称那个时代骑兵战力的天板。

    他们不仅单兵作战能力极强,更擅长集团衝锋,配合默契,衝击力如同决堤的洪水,寻常步兵方阵根本无法抵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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