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979章 玄功初醒引八方追杀,凡躯逆命闯都市危局  我从修仙界重又杀回诸天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是守护人间的最后一道防线,若是他失败了,阴煞殿得到魔珠,人间便会覆灭,亿万生灵都將坠入地狱。

    他握紧玄门秘录,眼中闪过坚定的光芒,不再迷茫,不再恐惧。平凡的生活已经离他远去,等待他的,是无尽的追杀,是艰难的修炼,是与阴煞殿的生死对决。但他別无选择,只能逆命而上,以凡躯,修玄功,以一己之力,对抗整个阴煞殿,守护这人间烟火。

    就在此时,山洞外突然传来树叶晃动的声响,紧接著,数道阴冷的气息笼罩了整个山洞,阴煞殿的人,再次追来了。

    这一次,来的不止一人,而是足足五道黑影,每一道的气息,都比之前那名阴煞尸更强,显然是阴煞殿的中坚力量。他们將山洞团团围住,黑雾翻涌,猩红的眼眸死死盯住洞口,杀意瀰漫。

    “玄门余孽,出来受死!”

    “交出秘录,饶你不死!”

    “千年等待,秘录终將归我阴煞殿所有!”

    五道黑影的声音交织在一起,响彻山林。主凡缓缓收起玄门秘录,揣入怀中,握紧拳头,掌心的龙形印记缓缓浮现,金色的光芒照亮了阴暗的山洞。

    他没有退缩,没有畏惧,缓步走出山洞,站在阳光之下,金色的玄气环绕周身,如同天神下凡。他看著眼前的五道黑影,声音平静而坚定:“阴煞殿,千年之仇,今日便由我主凡,一一清算。想要秘录,想要魔珠,先踏过我的尸体!”

    话音未落,五道黑影同时发动攻击,黑雾翻涌,黑刃、鬼爪、毒雾,各种阴邪招式朝著主凡席捲而来。主凡眼神一凛,运转玄门龙掌的完整功法,掌心金龙咆哮,金色的气劲铺天盖地而出,与五道黑影的攻击撞在一起。

    山林之中,金光与黑雾交织,巨响此起彼伏,飞鸟惊飞,走兽奔逃,一场关乎人间存亡的正邪之战,在南山公园的密林之中,彻底爆发。

    主凡深知,这只是开始,阴煞殿的高手层出不穷,殿主更是深不可测,他的修炼之路,追杀之路,守护之路,才刚刚启程。他以凡躯逆命,以玄功破邪,在这繁华的都市之中,在这暗流涌动的玄幻世界里,踏出了属於自己的,不凡之路。他不知道未来会遇到多少危险,不知道自己能否活到最后,但他知道,只要还有一口气,他便会坚守到底,守护玄门传承,守护人间安寧,让阴煞殿的阴谋,彻底化为泡影。

    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在主凡的身上,金色的玄气与阳光交融,他的身影,在密林之中愈发挺拔,如同破土而出的青松,任凭风雨来袭,依旧屹立不倒。玄门的荣光,將在他的身上,重新绽放;阴煞的黑暗,將在他的手中,彻底驱散。这一场都市玄幻的宿命之战,自此,正式拉开了漫长而惨烈的帷幕。而主凡,这个曾经平凡的少年,终將在血与火的洗礼中,成长为横扫一切邪祟,威震天地的玄门至尊,用自己的双手,书写一段凡躯逆命,威震九霄的传奇。

    他与阴煞殿的周旋,才刚刚开始,滨海市的地下世界,因玄门秘录的现世,彻底沸腾。各方势力蠢蠢欲动,有隱世的玄门旁支,有覬覦秘录的散修,有守护人间的隱者,也有阴煞殿的爪牙,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了这个突然崛起的少年身上。主凡一边躲避追杀,一边潜心修炼玄门秘录,在都市的夹缝中求生,在生死的边缘突破,他的实力,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提升,玄门龙掌愈发纯熟,各种秘术也渐渐掌握,掌心的金龙,从最初的虚影,渐渐变得凝实,威力倍增。

    在一次次的生死对决中,他结识了同样被阴煞殿追杀的玄门旁支弟子,得知千年之前玄门覆灭的真相,远比秘录记载的更加惨烈,阴煞殿不仅屠戮了玄门弟子,还屠杀了无数支持玄门的凡人,犯下了滔天罪行。他也遇到了隱世的玄门长老,得到了指点,修为突飞猛进,更是解锁了玄门秘录中记载的阵法与丹药之术,能够炼製疗伤丹药,布置防御阵法,不再是孤身一人奋战。

    可阴煞殿的追杀,也愈发猛烈,殿主亲自下令,不惜一切代价,斩杀主凡,夺取秘录。阴煞殿的四大护法,八大金刚,纷纷现身滨海市,对主凡展开围追堵截,每一次相遇,都是生死之战,主凡数次身陷绝境,却都凭藉著玄门龙掌的威力和顽强的意志,死里逃生,反杀敌人。

    在这个过程中,他也遇到了生命中的光。苏清月,滨海市苏氏集团的千金,也是一名隱世的医者,擅长医治玄气造成的伤势,在主凡身受重伤之时,出手相救,为他疗伤,守护他的安全。苏清月温柔善良,聪慧果敢,得知主凡的身份和使命后,没有畏惧,反而选择站在他的身边,用自己的医术和家族势力,帮助他躲避追杀,寻找阴煞魔珠的下落。

    两人在一次次的生死与共中,情愫渐生,从陌生到熟悉,从相助到倾心,在这黑暗的追杀之路中,成为了彼此唯一的光。主凡曾问苏清月,为何不怕阴煞殿的追杀,为何要陪著他赴汤蹈火。苏清月只是笑著说:“你守护人间,我守护你。”

    一句简单的话,却让主凡心中无比温暖,更加坚定了他剿灭阴煞殿,守护人间的决心。他不再是为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