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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看到我。”
郑凌风有些好笑地牵起林雅的手,接著说道:
“2008年的秋天,我在帝都中心医院住院,医生说我身体虚,不能长时间的学习,可我身为郑氏集团唯一的继承人,我必须要肩负起重任才行。
我每天都在锻炼身体,就是为了能够一个人独挑大樑,可越是这样,我的身体越差。
直到后来,我虚弱得只能坐在轮椅上,那时的我,几乎失去了生的希望。
可就在某一天,我的病房楼下,每天都会有一个小女孩在树下收集落叶,她没有任何烦恼,眼睛如同林间的山泉一般。
不知不觉,我就喜欢上了她。
或许是我被她的阳光所感染吧,没过多久,我的身体就奇蹟般的治好了。”
郑凌风的故事很长,可林雅仍然没有任何实感。
“那你怎么確认,那个女孩就是我?”
林雅抬起头,看著郑凌风。
“我认得这双眼睛。”
郑凌风的眼里仍然满是柔情。
“万一你认错了呢?”
林雅咄咄逼人,她有些崩溃,郑凌风这么多年的执念,居然不是因为自己?
“不会的。”
郑凌风说罢,从口袋中掏出了什么,他缓缓展开手心,手心里放著的,是一个粉色的小夹子。
这个粉色的小夹子上粘著一个白色的兔子,模样可爱极了。
林雅瞳眸骤缩,这是……
自己五岁那年妈妈给自己买的生日礼物,才刚刚戴上没几天的自己,就弄掉了这个珍贵的礼物。
为此,自己还哭了好多天。
没想到,居然在郑凌风这里。
“这回你信了吧?”
郑凌风看著林雅微微有些花了的妆,如同一只小花猫一般,仍然可爱得紧。
林雅紧绷的神经这才完全放鬆下来,她扑进郑凌风的怀里,闷闷的说:
“你怎么也不跟我提起。”
原来郑凌风从那么久开始,就喜欢上自己了……
“现在不是提了嘛。”
郑凌风轻轻抚摸著怀里毛茸茸的头髮,低声说道:
“我爱你。”
“我也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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