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599章 风车骑士 吉尔·坷德  骑砍:从破落农庄开始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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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走在各处乡道上的无数队伍中,“风车骑士”吉尔·坷德骑著一匹瘦马,走在拾荒人一般的队伍前列。

    “骑士老爷,科勒发现一只兔子,號称比他的大腿还要粗大。我们怀疑,那是一条魔化的兔子,这里只有坷德老爷才能猎到,它的身上一定会有很多肉,能让老爷早日解脱邪魔的诅咒。”

    一个衣装还算整齐的少年扛著包了浆的长矛赶到骑士身后,用怪异的咏嘆调匯报情报。

    果不其然,勇敢无畏的吉尔·坷德果决地做出回覆:

    “很好,只要那兔子確实比你的大腿粗,我就原谅你拙劣的谎言!”

    少年“惶恐”地跪伏在地上,不敢言语。

    吉尔·坷德没有过多责怪,商户家的小子难免会有撒谎的坏习惯,这是他们生来的天性,仁慈的自己,当然不会真的因此责罚於他。

    而且,

    自己已经三天没有吃肉了。

    看著纵马赶向野兔出没所在的骑士,几个手执武器的所谓民兵不用指挥便停下了队伍。

    现在正是青黄不接的时候,大家已经很久没有吃饱过了,休息的机会不容错过。

    风车骑士很擅长赶兔子。

    顺著猎人科勒所指的方向,很快就找到了兔子窝的所在,纵马在那里稍稍踱步,就有一个壮硕的灰色影子从地底现身,猛地躥了出去。

    现场如果有老骑士的话,一定能够看出,这匹瘦弱的战马,刚刚踩出了高级战马才能用出的鼓步步伐,还是相当高端的“慑步”!

    正是因为慑步所形成的震慑,才將野兔从安全的地洞之中惊了出来。

    “邪恶的野兔,献上你的血肉吧!”

    吉尔·坷德十分得意,接下来,就是见证伟大衝锋的时刻了!

    他將骑士枪夹在肋下,策动战马向前疾奔。

    虽然只是一只瘦得骨相凸出的驮马,但背上的骑士看起来更瘦,身上也没几片铁甲,马儿跑起来之后,很快就追上了慌乱的野兔。

    野兔確实很肥,这让年轻的骑士想起更肥的税务官。

    带著几分恨意,並不锋利的骑枪枪头狠狠贯穿了野兔的肚腹。

    骑士竖起骑枪,兔子鲜红温热的血顺著枪桿淌过护手,流到他木质的臂甲上,最终渗透內衬的麻布衬衣,黏腻,却能让他感到莫名的兴奋。

    民兵和少年们兴奋得大叫,相互宣告著吉尔·坷德骑士老爷精湛的武艺和英勇的身姿。

    这只兔子可真大,就是可惜了那身好皮毛,破了两个大洞,不值钱了。

    但这不重要,它身上一定有许多肉,风车骑士会和大家分享的,这是骑士的仁慈,更是南格鲁里村村民的幸运。

    高坐鞍背的骑士突然面色大变,珍贵的战利品只一转眼就被甩到地上,沾满了碎石和灰土。

    “列阵,接敌!”

    骑士的视野更开阔,第一个看到不远处的荒林涌出的十几个强盗。

    如果布莱顿在身边,一定会发现,这些傢伙竟然与他第一次徵兵时遇到的那些流民强盗如出一辙,一样的菜,却更加的“凶”。

    “是风车骑士,宰了他,我们就是新的骑士老爷了。哈哈哈哈!”

    “小心他的马,我也要试试骑马的感觉。”

    “什么?那马是公马,你要怎么骑?”

    “哈哈哈哈,晚上我就教教你,怎么骑一匹公马!”

    ……

    吉尔·坷德怒火中烧,平端骑枪,向著强盗们的右翼掠去。

    三次,自己的战马,最多还有三次“衝锋”的体力。

    “咯噠噠,咯噠噠……”

    蹄声清脆,马背平稳,標准的轻骑掠击步伐,就是有些慢。

    年轻骑士俯低身子,眼里只有骑枪的枪尖。

    左,右,左,右……

    枪尖富有节奏地左右摇摆,並不存在的准星在强盗的脖颈和右肩扫动。

    强盗们没有应对骑兵的经验,但这並不妨碍他们逃离骑士的骑枪锁定。

    枪尖所指,强盗纷纷避让。

    但这只是风车骑士,远近闻名的傻子骑士,除了一匹瘦马和骑枪、铁剑,再没有任何值钱物件的笨蛋骑士。

    巧了,吉尔·坷德最擅长的,就是戳刺逃跑的猎物。

    躲过稀稀落落的投石,坷德骑士老爷的骑枪一摆,两摆,轻鬆击碎两个强盗的右肩。

    惨烈的嚎叫声中,风车骑士完成了漂亮的掉头,继续衝锋。

    好吧,不到20迈的速度,勉强只能算是快跑。

    可即便只是快跑,那也不是这帮强盗所能承受的。

    年轻的骑士动作乾净利落,第二次“衝锋”直接撞断某个强盗的脖子,然后用抡回的枪桿击倒两个慌乱的笨蛋。

    只是,他胯下的“战马”开始喘粗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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