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373章 猎人与猎物  跟我的枪法说去吧!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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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天了,森林里很多树开始掉叶子,林歌踩在厚厚的黄色树叶上,心里盘算著狙击手可能会换位置的地方。

    爱丽丝是第一个察觉到狙击手换位置的人,她甚至能够非常轻易地猜到狙击手在想什么,狙击手最重要的是要先保证自己的安全,对方要把林歌这个主动跟他贴近距离的敌人干掉。

    或者直接跑路。

    大家都是说狙击手的近身是他们非常大的弱点之一,但实际上,在爱丽丝印象中,她所知道或者认识的狙击手,大多数近身水平都是很好的。

    无论是手枪还是格斗,水平起码都在平均水准之上的。

    说狙击手害怕被近身,可能主要是因为很少有目標能够接近狙击手吧,相比较於其他方式,狙击手確实更加害怕被近身。

    在她察觉到狙击手停止射击,开始换位置的时候,爱丽丝就让亨德森招呼所有还活著的人进屋子。

    现场一眾人在神树防务成员的指引和指挥之下,开始进入木屋,发现狙击手暂时没有开枪后,都蜂拥进了屋子內!

    珍妮问米尔斯:“对方是谁?”

    米尔斯摇了摇头说道:“不知道,不过按照你们刚刚的描述,这个狙击手很有可能是你们的对手派出来的,特別是在知道你们的父亲也会对他动手的可能之下。”

    珍妮急促地嘆了口气:“怎么会这样……”

    米尔斯抱著珍妮,亲吻了一下她的额头说道:“放心吧,我不会让你有事的。”

    珍妮点了点头,在米尔斯的臂弯里確实感受到了一股安全感,不过她还挺担心林歌的。

    “你的老板一个人去找那个狙击手,我听说狙击手都很厉害的,他一个人能行吗?”

    米尔斯抿了抿嘴说道:“不知道,不过林歌一直很厉害。”

    话虽然这么说,但米尔斯也確实有点担心林歌,他看了爱丽丝一眼。

    不用他说,爱丽丝也知道要干什么,她甚至都已经放弃了组装自己的枪,因为那还要花时间,她从书房的墙上拿下来了一把枪,对爱丽丝说了句。

    “枪借我用一下。”

    珍妮看了一眼爱丽丝手里的猎枪,愣了一下说道。

    “当然,隨你用。”

    那是一把白朗寧bar狩猎步枪,这算是一把美国民间非常经典的狩猎步枪了,並且型號眾多。

    爱丽丝手里这把还是bar 3,採用传统胡桃木枪托、拋光蓝钢枪管和雕刻铝合金机匣,子弹的口径为.300温彻斯特马格南子弹。

    外形参考了918军用自动步枪,还是非常漂亮的。

    爱丽丝握著枪就跑了出去,看了一眼狙击手刚刚的方向以及地形,没有选择再开车,而是极速奔跑过去。

    自从狙击手停止开枪之后,后面也没有再开枪了,证明他还没有找到林歌,找到林歌的话,他肯定会开枪的。

    所以爱丽丝即便是奔跑过去,也暂时不会有危险。

    事实证明爱丽丝的判断是对的,等她跑到地方之后,稍微观察了一下地形,就判断出来狙击手会朝著哪个方向前进。

    她也一头扎进了森林中,变换了一下抱著枪的姿势,这个姿势她能够以最快的速度摆正身体然后举枪射击。

    他刚刚跑了没有两步,就听到森林深处传来了枪声。

    爱丽丝愣了一下,加快了脚步。

    林歌和这个狙击手正面交锋了!

    事实也是如此。

    林歌在丛林中穿梭的时候,一颗子弹擦著他的背飞了过去,差点被击中了。

    但敌人失手了,在如此密集的森林中,就算是顶级的狙击手,想要击中一个高速移动的目標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子弹需要避开各种各样的障碍物才行。

    林歌就是知道这点,所以才敢大摇大摆地在森林中奔跑,不过对方还是有两下子的,这都差点打中他!

    不过也正因如此,林歌也掌握到了敌人的具体位置。

    他侧著脑袋看了一眼枪声传过来的方向,虽然没有看到人,但林歌確定狙击手就在那一块,然后他果断更换了奔跑的路线。

    从上帝视角看,是林歌在追对方了,林歌以一个侧绕的角度朝著狙击手追过去。

    而狙击手也知道林歌在以一个他不好开枪的角度靠近他,他也开始了奔跑,要找一个更好的角度再次对林歌开枪。

    这是非常简单直接又复杂的博弈。

    就好像猎人和猎物的身份隨时其都在切换,谁也不知道谁会成为什么角色,以为自己是猎人,实际上是猎物。

    “呼呼呼……”

    林歌再次穿过了一片密林,终於看到了前面狙击手的身影。

    林歌对著狙击手的方向开了两枪。

    “砰砰!”

    然后继续奔跑追击。

    子弹打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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