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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毫不犹豫地扣动了扳机。
隨著一声沉闷的枪响,子弹穿透了他的身体,溅起一串血花……
“啪啪啪!”
一连三枪,那个成员刚刚抬起的手放了下去。
林歌记得他,是钱德勒手下中为数不多他能够记得名字的成员,叫做加纳利。
就这一幕,让本来还浑浑噩噩的林歌顿时热血上脑,神智都清醒过来了。
他的手动了动,发现手里的手枪还在,即便被炸成了那样,林歌仍然没有把手枪扔掉,这枪好像就长在了他手上了一样。
林歌不知道他们这边死了多少人,也不知道活下来了多少人……
他现在只想把伤亡降的最低,儘可能地救更多队友。
刚刚那一幕,他不想看到第二次了。
他不会也不能再看到自己的员工被那样处决!!
林歌呼出了一口气,带著白色的雾气,是热的,手臂像是机械人一般迅速抬起,然后停住,精准而优雅。
接著扣动了扳机。
“砰!”
子弹离膛而出,穿过了雪花,刺破了空气。
精准地射进了刚刚那个处决加纳利的敌人的额头。
其实有离林歌更近的敌人,但林歌眼里只有那个人!
必须要把他先杀了!
枪响之后。
所有敌人的注意力都被林歌吸引了。
他们没想到经过了那样的轰炸,还有人能够站著?
要么直接被炸死,要么也得晕死过去。
居然还有人胆敢对他们开枪?!
敌人一下子就不淡定,对著林歌疯狂开枪!
“在那!在那!先別管其他人了!先把他给宰了!!该死!!”
“妈的,这都没有被炸死?这傢伙生命力怎么这么顽强!”
“打死他!打死他!!快!”
“他的速度怎么会这么快?这不科学!他不可能没有受伤啊!”
一下子,好几把枪的枪口快速调转,对准了林歌,开枪!
“啪啪啪啪啪!”
“砰砰砰砰!”
……
林歌当然不会站在原地让他们打。
实际上,在打死第一个人之后,他就已经开始移动了。
並且让人惊愕的是,他的速度比之前都还要快了,在废墟一般的战场上宛如鬼魅一样飞速地移动著。
明明全身都是伤,明明手脚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伤,却还能爆发出这种令人匪夷所思的神速!
並且林歌还不是朝著一个方向单一地移动,而是不断转换掩体,庄园几乎全部被毁了,到处都是大石头和残垣断壁,这些东西很好地成为了掩体。
子弹不断擦著林歌的身体打到后面。
林歌冷静极了,即便子弹擦破了他的胳膊,擦破了他的脸颊打过来,他也没有任何的惊慌,像是失去了感情一般。
“砰砰!”
林歌奔跑的途中,兼顾著开枪!
並且扣动扳机的速度飞快,听著跟两连发似的。
准度也是让人看不懂。
子弹打在一个敌人的胸口,他“呃”了一声就倒下了。
旁边的队友踢了他两下。
“喂,你没事吧?起来!”
他之所以会这么说,是因为有防弹衣的存在。
这个距离,还是手枪,按照防弹衣的质量,人是死不了的。
但对方却在地上抽搐了两下之后,就失去了生息。
队友愣住了,死了?!
怎么可能!
他蹲下身子,打开队友的外衣,里面的防弹衣上有一颗弹孔。
他愣了一下,一个弹孔?
不对啊,对方明明开了两枪!
这时,他呆住了,他知道了……
是开了两枪,因为两颗子弹打在了一个地方!
第一枪被防弹衣挡住了,但极大地削弱了防弹衣的防御能力,而第二颗子弹,直接穿过了防弹衣,钻进了体內,然后弹片在体內裂开,瞬间破坏了內臟,这是致命伤。
他咽了口唾沫……
这他妈太假了吧?
这种事情怎么可能做到呢?
他的移动速度这么快,就算开枪的速度再快,再精准的射术,也不可能瞬间把两颗子弹打在同一个地方吧!
这个时候,其他人也意识到了不对劲,眼前这个傢伙实在太诡异了!
“该死!他的速度太快了!他的速度太快了!枪法还准的离谱!!”
“不要莽撞,找掩体,找掩体!不要因为对方只有一个人就掉以轻心!”
“一个人……只有一个人居然有这种能力,太可怕了,必须將他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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