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34章 番禺悍匪陈恂敏《六》  中国悍匪档案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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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在屋内挣扎许久,最终还是放弃了抵抗,乖乖地走出了房屋,被警方当场抓获。至此,除了幕后主使陈恂敏和陈海强,团伙其余五名成员全部落网,这场轰动全国的劫钞案,似乎即将画上句号。

    1996年2月14日至2月16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番禺运钞车劫案进行一审公开审理。法庭上,何伟光、何二愣、肥仔何永钦、袁大胆袁长荣、吴大胆吴兆权五人对自己的抢劫罪行供认不讳。法院审理认为,五人直接参与武装抢劫运钞车,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抢劫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判处五人死刑,立即执行。

    为团伙提供枪支的刘光,也因参与抢劫、情节严重,被依法判处死刑。此外,船老大温石其、帮团伙转移资产的相关人员等涉案人员,也分别被判处三年至无期徒刑不等的刑罚。案件宣判后,舆论一片哗然,人们都以为正义已经得到伸张,却不知还有两名主犯依旧在逃,过着隐姓埋名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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