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35章 番禺悍匪陈恂敏《七》  中国悍匪档案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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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骗被害人成某驾驶吉普车,途中将其杀害,弃车逃离。这桩尘封多年的命案,也随着陈恂敏的落网,终于真相大白。

    2018年10月15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陈恂敏案进行一审判决。法院认为,陈恂敏结伙持枪抢劫运钞车,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抢劫数额特别巨大,还参与杀害被害人成某,罪行极其严重,论罪应判处死刑。但鉴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未直接参与致死运钞车经警郭某,且在成某被杀案中罪责稍次,依法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陈海强因自首、认罪态度良好,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这个判决引发了不少争议,有人质疑,为何提供枪支的刘光都被判处死刑,而作为主犯的陈恂敏却能获得死缓。其实答案很简单,若是陈恂敏在当年就被抓获,必然会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可他逃亡了二十一年,法律既要严惩罪行,也要考虑其归案后的表现和案件细节,最终做出了这样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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