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16章 辽宁悍匪韩子明《五》  中国悍匪档案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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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他开始在长春市的水果市场周边游荡,观察水果商贩的行踪,寻找合适的作案目标。

    1992年3月22日,韩子明在长春市一家小旅馆里,盯上了一名前来住宿的水果商贩。这名水果商贩,常年在长春市水果市场经营,当天刚刚卖完水果,身上揣着4万余元现金,准备在旅馆休息一晚,第二天再返回老家。

    韩子明趁水果商贩不备,悄悄闯进了他的房间,用手枪指着水果商贩的头,厉声说道:“把你身上的钱都交出来,不许乱动,否则,我就杀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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