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316章 山西悍匪朱保良《二》  中国悍匪档案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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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朱保良何晓磊白学锋结伙流窜豫晋陕三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室抢劫故意杀人,作案十九起,致十七人死亡六人重伤,抢劫财物若干。作案手段特别残忍,情节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主观恶性根深蒂固。

    法庭审理查明,三人早年均因盗窃罪入狱,服刑后不思悔改,反而结伙作恶。常年流窜乡村夜间行凶,漠视生命滥杀无辜,连襁褓婴儿都不放过,毫无良知底线。团伙分工明确预谋周密,反侦查能力强,跨区域作案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庭审中,三人无任何从轻辩护理由,罪行铁证如山,无可辩驳。法院综合全部犯罪事实作案情节认罪态度,依法作出一审判决。朱保良何晓磊白学锋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三人不服提起上诉,经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依法核准三人死刑判决。

    1994 年 6 月 30 日,朱保良何晓磊白学锋三名悍匪被依法押赴刑场执行枪决。横行三省一年之久,残害十七条无辜人命的恶魔团伙,终于迎来终极覆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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