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337章 保定屠夫吴建臣《二》  中国悍匪档案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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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报案,完整详细地向警方讲述了自己的遭遇、歹徒的体貌特征、作案全过程。这份珍贵的幸存者笔录,彻底印证了警方此前的所有推测,为案件串并、凶手画像提供了精准详实的核心依据。

    专案组第一时间邀请公安厅专业画像专家,根据汪丽的精准描述,绘制出歹徒模拟画像。结合幸存者口述,凶手核心体貌特征彻底明确,嫌疑人单眼皮、小眼睛,腿部呈明显罗圈腿体态,身高一米七四左右,年龄三十七八岁上下,衣着朴素老旧,无城市职场人员气质,常年从事体力劳动,属于乡村常住人员。

    专案组迅速将本次侵害案件与此前四月十六日麦田裸尸杀人案进行全面比对串并,梳理出四大高度吻合的作案特征。其一,嫌疑人为单人独立作案,年龄体态完全匹配;其二,作案时间均锁定在夜间十点左右的人流稀少时段;其三,作案地点均选择城郊结合部、距离公路一至两华里的偏僻麦田,隐蔽性极强;其四,作案手段高度一致,均以诱骗方式控制受害人,实施强奸恶行后,通过掐压颈部的方式致人窒息死亡,手段残忍、套路统一。

    两项案件的高度重合,让专案组彻底确定两起案件为同一人所为,凶手为长期流窜保定城郊、专挑独身外地女性作案的连环恶魔。有了精准画像与作案规律,侦查方向愈发清晰,全域摸排工作精准聚焦,案件侦破迎来全新突破口。

    正当专案组依据全新线索全力摸排、昼夜攻坚,试图锁定凶手踪迹、突破全案之时,凶残的歹徒丝毫没有收敛恶行,反而愈发肆无忌惮、顶风作案,继续在保定城郊疯狂施暴,接连制造新的命案,让整座古城彻底陷入恐慌。

    一九九三年八月三十日晚上七点三十分,保定清苑镇东侧五百米处的大片玉米地中,再次发现一具无名女尸。彼时初秋时节,玉米长势繁茂,一人多高的玉米株连绵成片、密不透风,广袤的玉米地隐蔽性极佳,成为了凶手全新的抛尸作案场地。警方侦查人员尚未靠近尸体,浓郁刺鼻的腐败恶臭便扑面而来,让人难以靠近。

    技术人员即刻封锁现场、开展细致勘验,尸体位于玉米地纵深八十米的隐秘位置,呈头朝东北、脚朝西南的俯卧姿态。死者上下衣物均被暴力撕扯褪去,上衣推至胸口上方,下衣褪至膝盖下方,裸露身体,性侵痕迹明显。由于案发时间较久、田间温度适宜微生物滋生,尸体已经高度腐败,部分躯体呈现白骨化状态,现场惨烈程度触目惊心。

    技术人员在现场细致勘验,提取到大量关键物证。现场留存一个棕色手提包,包内装有大量儿童衣物与越冬生活用品,同时提取到两枚黑色纽扣、一枚棕色纽扣,纽扣磨损脱落痕迹明显,足以证明死者遇害前曾与凶手发生激烈搏斗,现场存在激烈肢体冲突。除此之外,现场遗留一张带有血迹的纸片,纸片上清晰写着丁小铁三个字,成为初期重点排查线索。

    法医针对高度腐败的尸体展开专业尸检研判,精准锁定死因与案发细节。死者颈部缠绕毛巾,毛巾残留酒精浸泡痕迹,牙齿根部呈现典型玫瑰色,全身无其他外力击打、锐器创伤,各项特征综合判定,死者系被他人用毛巾勒压颈部,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结合尸体腐败程度、田间昆虫滋生状态、环境气候影响,精准推断死亡时间约为十五天左右。依据牙齿磨损程度、骨骼发育状态,判定死者年龄在二十五至二十六岁之间。

    结合现场物证、尸体特征、遗留物品,专案组综合研判案件性质,确定本案为强奸、抢劫、杀人恶性案件。凶手特征与此前两起案件完全吻合,为同一劣迹累累、有流氓前科、受过司法打击处理的男性惯犯,熟悉城郊田间地形地貌,擅长利用野外隐蔽环境作案。

    从死者随身携带大量儿童衣物、越冬生活用品的细节能够判断,死者为南方籍妇女,大概率携带一名孩童一同出行,计划在保定地区越冬投靠亲友、长期定居。现场仅发现成年女性尸体,未发现孩童踪迹,专案组做出最坏预判,孩童大概率被凶手强行带走,生死未知、下落不明。

    孩童失踪的消息让所有办案民警心急如焚。众人深知,年幼孩童毫无自保能力,落入凶残歹徒手中,处境极度危险,多拖延一天,危险便增加一分。专案组即刻启动紧急预案,以清苑镇为核心,向外辐射全域布设警力,拉起严密围捕防控网络,全力排查孩童下落、搜寻凶手踪迹。同时再次刊发、播报寻人启事,全域征集尸源线索与孩童失踪线索。

    九月三日,一条关键线索从海量信息中脱颖而出。侦查员在梳理民间寻人启事时发现,望都县特种水泥厂化验室职工任立文发布的寻人信息,与本案死者体貌特征、出行轨迹高度吻合。任立文的妻子带着年幼孩子从河南老家前往保定望都探亲,中途失联失踪,多日杳无音讯。

    专案组第一时间将任立文从望都接到清苑县,组织其对死者照片、现场遗留随身物品进行辨认。经过细致比对确认,最终确定无名女尸正是任立文的妻子仝某。据任立文详细讲述,妻子仝某时年二十六岁,系河南省信阳县人,此次出行携带一岁半的女儿陈辉,计划前往望都县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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