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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他们两人和星辉公司的一个负责人。
第二天,吴磊就把1200万打到了星辉公司的账上。
随后便马不停蹄地赶往了京都。
因为匹克那边已经联系了吴磊。
吴磊要和匹克副总经理许志华谈代言的事。
匹克要找自己代言,这是好事,只要钱到位了,就可以补上《功夫》那些投资的缺口。
但吴磊还是有点头大。
本来这些事情最好先让经纪人去谈。
自己最后签字就行。
现在自己名气越来越大,要谈的事情必然越来越多,如果任何事情都要自己亲自去谈,那岂不是很麻烦?
马克是自己的经纪人,但是他对华夏的一些国情和人情世故之类的不太懂。
看来还得在国内再物色一个经纪人,专门负责国内和亚洲这边的事务。
次日,吴磊来到京都。
依然是在酒店和匹克副总经理许志华见面。
许志华是匹克老板许景南的儿子,目前任职匹克副总经理,负责市场营销这一块。
见面之后,少不得一番推杯换盏。
在席间,双方敲定了合作事宜。
不过在合同金额和年限这一方面稍微有点分歧。
匹克的意思是像锐步和姚明一样,签一个长约,7年4500万美元,年限和姚明的年限一样,但金额少了500万美元。
吴磊的意思是签短约。
只签一年,要800万美元。
这依然是为了利益最大化。
在席间双方有分歧,那么大家就继续喝酒,等到第二天再谈。
接下来经过足足三轮的谈判,最终确定了年限与金额。
吴磊坚持只签1年。
在金额方面吴磊稍作让步,700万美元。
而且吴磊向匹克承诺,等到合同到期后,优先和匹克谈。
于是乎,在谈完合同的第二天,吴磊又有700万美元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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