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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趣。其他嘢,我亦不关心。”
“今日你贏咗,我给你一张入场券。一个月后,斗场改规,按『文明』法子打,彩头更厚。到时,自有人通知你。今日的红,去帐房拿,够你养好身骨。”
“朋友,再会。”
“抑或,搵份安生工,睇报纸招人,稳稳噹噹食饭。”
言毕,他抱拳一拱,送客之意已明。
李木黄僵在原地,似未料是这般结果。
他嘴唇颤抖,喉头滚动,终究什么也没说出,只化作一个深及腰际的长揖,默默退了出去。
金山岁月,早磨平了那身桀驁的骨头。
————————
房间里,只剩下陈九、威尔逊和已经完全傻掉的肖恩。
“chen!”
威尔逊再也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他站起身,快步走到办公桌前,
“是我啊!威尔逊!j.j. 威尔逊!你还记得吗?在火车上……”
“我当然记得。”
陈九的英语十分流利,甚至没什么口音,他直接打断了威尔逊,示意他坐下,“威尔逊先生,东海岸的日子,过得还好吗?”
威尔逊的脸瞬间涨红了,他像一个被戳破了所有谎言的孩子,颓然地坐回椅子上。
“不好,”他苦笑著。
“一点也不好。我破產了,chen,一无所有。我写的那些东西,没人看了。我……我需要一个新的故事,一个真正伟大的故事!”
他看著陈九,眼中充满了热切和期望,“我知道,只有你,才能给我这样的故事!我愿意为你做事,就像以前一样!只要你给我素材,我能写出比《邦联孤狼》更伟大的小说!”
陈九沉默了。
他静静地看著威尔逊,那深邃的目光,仿佛能穿透他所有的偽装,看到他內心深处的贪婪与渴望。
良久,陈九才缓缓开口。
“威尔逊先生,你读过霍雷肖·阿尔杰的小说吗?”
威尔逊一愣,点了点头。
阿尔杰是现在美国最著名的畅销小说家,他的作品,诸如《衣衫襤褸的迪克》(ragged dick),讲述的都是同一个主题:一个贫穷、诚实的少年,通过自己的勤奋、正直和一点点好运气,最终获得成功,实现“美国梦”的故事。
这些故事,是眼下这个时代最受欢迎的精神食粮。
“你们美国人,”
陈九的嘴角勾起一丝玩味的笑容,“似乎很喜欢这种从一贫如洗到百万富翁的故事。”
“是的,”威尔逊不解地回答,“这是我们国家精神的体现。”
“呵,国家精神…”
“那么,”
陈九身体前倾,双肘撑在桌上,目光灼灼地盯著威尔逊,
“如果我给你一个这样的故事,一个更真实,也更……残酷的美国梦,你敢写吗?”
“一个出身卑微的少年,来到这片遍地黄金的土地。他一无所有,受尽欺凌。”
“但他不相信上帝,也不相信什么狗屁的勤劳致富。他只相信自己手中的刀,和身边兄弟的肩膀。”
“他不是靠擦皮鞋、卖报纸来贏得绅士的赏识。他是靠著砍倒一个又一个挡在他面前的敌人,用血和火,为自己和同胞,硬生生地杀出一条生路。”
“他的诚实,只对自己的兄弟。他的勤奋,是用在磨利刀锋、练习枪法,学习知识上。他的好运气,是在每一次的生死搏杀中,比敌人快上那么一分。”
“他也会成功,也会建立起自己的事业。但他的成功,不是建立在华尔街的股票上,而是建立在无数人的尸骨之上。”
陈九的声音,像魔鬼的低语,充满了致命的诱惑。
“你觉得,这样的故事,会有人看吗?”
威尔逊感觉自己的呼吸都停止了。
他的大脑在飞速地运转,无数个耸人听闻的標题在他的脑海中闪现:《黄皮肤的撒旦:一个华人暴徒的崛起》、《金山教父》、《血染的美国梦》……
这是一个比“邦联孤狼”更宏大、更黑暗、也更具爆炸性的话题。
这是一个足以让整个美国都为之震颤的故事。
“这个故事的主角……”
威尔逊的声音有些发颤,“是你吗?”
陈九靠回椅背,端起茶杯,轻轻呷了一口。
“不,”
“我还不想找死。”
他淡淡地说道,“这个故事的主角,是每一个来到这片土地,却被踩在泥里的卑微的新移民。是我,也是他,是我们所有人。”
“哪个新移民的群体多就写哪个。”
“我觉得你的孤狼的故事很不错,我还听说,你被很多南方老兵视为精神象徵?”
“我觉得你当一下新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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