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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体面的陌生人“不经意”地撞到他,在他耳边低语:“有些人,不喜欢被人写进故事里。”
他还经歷了两次暗杀,被陈九派出的人打退。
他开始失眠,整夜整夜地做噩梦。
他知道自己並非什么文学天才,只是一个投机取巧的骗子,一个精准地抓住了时代情绪、並將其无限放大的煽动者。
他所有的“才华”,都建立在陈九提供的那一堆堆真实得令人髮指的文件之上。
他爱上了这种成功带来的眩晕感,却也憎恨这种被操控的无力感。
写完《市长之子》后,威尔逊曾有过一丝幻想,或许可以就此收手。他已经有了足够的钱,下半辈子可以衣食无忧。他可以试著去写一些真正属於自己的、无关政治、无关阴谋的东西。
但陈九没有给他这个机会。
他拿来了第三份,也是迄今为止最危险的一份文件。
关於一个名叫汉森的美国间谍,如何在加州共济会的策划下,甚至在总统府高层的支持下,潜入英属哥伦比亚,试图策划一场合併运动,最终让美国將其吞併的完整记录。
这不再是城市內部的腐败,这是国家层面的阴谋,是国际间谍活动。
如果说《市长之子》是往旧金山的池塘里扔了一块巨石,那么写这个故事,就是往美国和不列顛帝国之间那片看似平静的海域,掀起海啸。
他犹豫了。
他回电报拒绝了他,说这个题材太危险,自己处理不了。
陈九的回电只有一句话:“你已经没有选择。看看你收到的威胁信,那些被你毁掉的人,你觉得他们会放过一个瘦弱的作家吗?没有我提供的住所和保护,你明天就会死。”
他开始动笔写《哥伦比亚阴谋》。
这是在为民除害,还是在叛国?
他揭露的虽然是政府的阴暗面,但这个故事一旦发表,势必会损害美国的国际声誉,甚至可能引发外交衝突。
他的读者会怎么想?那些曾將他视为民眾英雄的读者,当他们发现他开始“攻击”自己国家的“爱国行为”时,还会支持他吗?
为了克服这种心理障碍,威尔逊將自己完全代入了一个记录者的角色。他不去想后果,只专注於事实本身。他把自己想像成一部机器,將陈九输入给他的信息,精准地转化成冷静的、不带感情的文字。
汉森,在他的笔下,不是一个传统的英雄或恶棍。他是一个工具,一个被“昭昭天命”这个宏大概念所驱动的、失去了个人情感的国家机器零件。
威尔逊详细地描绘他如何收买英国官员,如何偽造身份,如何蛊惑印第安人和当地华人,如何走私军火,如何策划袭击活动。
现在,这本书终於问世了。
它即將在陈九的授意下,在美国和英国之间搅动风云。
威尔逊已经写了好几本小说,他早已经意识到,有些事,一旦大规模传播,就会无限被放大,引起即便是当事人也意想不到的舆论。
《黄土之下》给美国白人介绍苦力贸易,华工的故事,《市长儿子》挑动资本家、政客和底层民眾对立,引发罢工。
这次chen又想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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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南方,
重建时期的理想主义在血腥暴力中土崩瓦解。
隨著联邦军队撤离南方各州,原本在共和党支持下建立的黑人自治组织成为白人至上主义者的眼中钉。
在路易斯安那州的科尔法克斯,1873年的大屠杀阴影未散,而到1878年,私刑已成为白人暴徒“维持秩序”的日常手段。
黑人选举权名存实亡,陪审团中鲜有黑人身影,甚至敢於为黑人辩护的白人法官也会收到绞刑威胁。
在田纳西州孟菲斯,曾担任地方税务官的黑人议员以利亚·詹森在1878年11月遭蒙面枪手射杀於自宅门前,凶手留下的纸条上写著“黑鬼不该碰选票”。
同月,南卡罗来纳州一名支持黑人教育的白人教师萨拉·惠特曼被吊死在教室黑板上,尸体旁涂鸦著“叛徒”。
这些格雷夫斯都心知肚明,否则他不会像一个丧家之犬一样躲在这片土坡下面。
作为南方最大的黑人自治组织和南方共和党之间的联络人,作为一个白人,他现在是几个州白人组织的头號通缉犯。
有一整支骑兵队伍在他屁股后面追杀。
“真特么该死,一群野狗。”
格雷夫斯喘了口气,又踉踉蹌蹌地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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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参与重建时期立法工作的一个牧师哈提出了“向堪萨斯迁徙”的计划。
他在密西西比河畔的隱秘聚会中宣讲:“如果政府无法保护我们,我们必须走向自由之地!”
这一號召迅速在黑人社区传播,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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