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7章 统战之战(一)  1870:从猪仔到地下皇帝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一部法律的严格约束,这部法律也是我们目前最大的法律障碍:1870年《外国招募法》。”

    “这部法律白纸黑字地写著,”

    “任何英国臣民,在女王的领土上,包括香港,准备或装备……海军或军事远征,去对抗一个与英国和平相处的国家,比如荷兰,都是重罪。我们的船只將被没收,我们自己將被投入监狱。”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一直在接受严密的监视和调查,以至於现在很多人员物资调动必须通过澳门,且始终要躲避英国的军舰。”青年军官代表说道。

    “是的,但这种偽装很脆弱。如果荷兰持续向香港总督提出外交抗议,港督將別无选择,只能查封我们。”

    “但是!”

    “布雷克家族也好,阿尔弗雷德·丹特的皇家特许状也好,都是以私人商人在婆罗洲建立私人军队和行使主权……儘管名义上是皇室下属机构,但是只要不发起战爭,一切就有转圜余地。”

    “商人主权,只需要让他破產,美国工人,最擅长的事就是让资本家破產。”

    “而这两家公司,已经把唯一的劳工招募渠道递到了华人总会手里。”

    “我们需要做的事,就是让国际社会相信,婆罗洲的一切,都是兰芳公司自发的反抗行为!乃至南洋的一切!”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