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45章 猎熊  戈壁鱼猎:捡个旺夫女知青当老婆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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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山兄弟,真的是你!”

    当克里木和巴尔克扭头看去的时候,果然看到,就在几十米外,魏大山朝著他们这边走来。

    看到魏大山,两人格外的兴奋,当即便不管不顾的朝著魏大山扑了过去,给了魏大山一个大大的熊抱。

    “大山兄弟,你怎么来了?”

    巴尔克激动道。

    再过几天,他们就要转移牧场,恐怕下次见面,都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了,甚至可能永远都见不到面。

    而对於和魏大山的这份友情,巴尔克还是十分珍惜的。

    “我啊,村里分了田地,这不马上就要暖和了嘛,我想从你这里弄点牛粪回去。结果一来就听说,你们这是要猎熊?”

    魏大山笑了笑,简单的说了下来龙去脉。

    刚才在山脚下的时候,恰好遇到了这里的牧民在看守马匹,他就將巴尔克的马放在那里让人看著,自己则是背著枪走了上来。

    看样子,自己貌似並没有来晚。

    “是啊。”

    站在一旁的克里木道,

    “最近几天,好多人家的牛羊都被哈熊吃了。羊也就罢了,哈熊最爱吃牛马,若是再让它作恶,我们损失就大了。”

    汪汪汪!

    三人正敘旧,就听得不远处的林子里,传来几声狗叫。

    “是阿巴斯大叔家的狗,看来他们发现哈熊了!”

    身旁传来克里木的声音。

    紧接著,顾不得跟魏大山敘旧,克里木和巴尔克,就拿起猎枪,迅速的朝著狗叫的声音跑去。

    魏大山也连忙拿起五六半快步跟上。

    不多时,他就看到,在前方的树林子里,几只毛髮黑白的猎犬,正围绕著一头哈熊狂吠。

    这五只猎犬毛髮较长,身高看上去大约六十公分,一只猎犬差不多一百多斤的样子,但在两米高的哈熊面前,根本什么都不是。

    哈萨克牧羊犬。

    乃是北疆特有的本土猎犬,又叫天山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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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人都以为藏獒是最凶猛的猎犬,实则不然,在北疆这边,天山獒更为凶猛。他们可能是公狼和母狗杂交的產物,性情凶猛,是帮助牧民围猎的好帮手。

    在哈族人的习俗中,有种『七大財富』的说法。

    所谓的七大財富,就是:保家卫国的男人、贤惠的妻子、知识、骏马、雄鹰、利剑和猎犬。

    但凡拥有其中一样,都值得令人羡慕。

    之前看到魏大山的鹰隼和金雕,可把克里木和巴尔克羡慕坏了,而在狩猎的时候,除了鹰隼和金雕这种鹰猎方式之外,还有一种比较普遍的方式,便是藉助猎犬进行狩猎。

    哈萨克牧羊犬,不仅可以守护羊群,遇到猎物之后,也会进行围攻,拖延,帮助猎人將猎物缠住。

    不过,饶是这牧羊犬再如何凶猛,在哈熊面前,基本没什么用。

    哈熊不仅身高体胖,是力量型选手,隨便一屁股坐下去,就会將猎物作成肉饼,在防御性和敏捷性方面,同样也很厉害。

    可以这么说,在人类没有发明出热武器之前,哈熊就是无敌的存在,猎人们遇到哈熊,几乎很难將其成功猎杀。

    而哪怕是人类拥有了猎枪,想要將其捕杀,也是需要耗费不少精力的。

    “汪!”

    在魏大山追赶的功夫,上前围住的几只牧羊犬,已经被哈熊熊掌上的鉤子撕裂了皮毛,被狠狠的摔飞了出去。

    跟如同猞猁这种猫科动物不同,哈熊熊掌的鉤子可没有自动收缩功能,一爪子下去,如同钢爪,贯穿撕扯的力量,不是一般的大。

    砰的一声!

    眼看著自家的牧羊犬受了伤,阿巴斯不再留手,趁著哈熊站起身的功夫,就直接一枪,朝著哈熊胸前的那搓白毛的地方射击了过去。

    阿巴斯也是老猎手了,在魏大山进入这片牧场之前,他是整个牧场最让人羡慕的存在。

    这一枪射去,直接穿过哈熊的白毛,从后背射了出去。

    想要击毙哈熊,就得从两个地方著手。

    一个是脑袋,一个是心臟。

    因为哈熊比较敏捷,射中脑袋十分困难,心臟反而相对容易一些,而胸口白毛这片地方,距离心臟就比较近。

    不过,饶是如此,哈熊也不是一般的难杀。

    这玩意儿,生命力是真的强,被阿巴斯打了一枪,非但没有死,反而十分恼怒,它不再理会那几只牧羊犬,反而气势汹汹的朝著阿巴斯扑了过去。

    阿巴斯用的是普通猎枪,他还没有来得及继续上膛呢,那只哈熊就已经朝著他逼近。

    “小心!”

    身后传来牧民们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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