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627章 一根雪茄的时间  重生:校花真是我女朋友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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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距离別墅约两三百米的海边。

    这里,很安静。

    远处別墅的灯光零零散散,音乐声、说笑声被海风吹散,传到这边时已经很淡很淡,像是隔了好几层纱。

    取而代之的,是海浪周而復始的律动声。

    它们一层层漫过沙滩,又慢条斯理地退回深处。

    “哗——”

    “哗——”

    那是大自然最原始的呼吸声,带著一种催眠般的魔力。

    这是林杰近年来最依赖的频率。

    人近迟暮,总是容易被睡眠折磨。

    在一个又一个被失眠撕扯的长夜里,他必须靠著这种单调而稳定的白噪音,才能浅浅入睡。

    沙滩躺椅上,林杰正神色寥落地躺著。

    夜色如潮水將他包裹,烟火气在远方,他在阴影里。

    说来也是有意思。

    其实,除夕夜看春晚这个习惯,最早是林杰坚持下来的。

    因为以前啊,老林家里肯定是没有电视的,甚至连个收音机也没有。

    一到除夕,他就会和村里几个同样没处去的孩子,早早守在村长家门口。

    隔著半扇门缝,等里面的收音机打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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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村长家的小子,是个出了名的坏小子。

    嫌他们碍事,也嫌他们蹭得晦气。

    有时候乾脆把门一关,窗一关,隔绝所有声音;更过分的时候,直接往外扔石头,把人轰走。

    每一年除夕,林杰都得跟这坏小子斗一斗。

    有时候贏一点,能完整地听上一个节目;

    有时候输得彻底,只能隔著门板,听几声断断续续的响。

    主持人的声音、忽远忽近的歌声、偶尔传出来的一点笑声——拼凑起来,就是他整个童年的除夕夜。

    那成了他童年里最大的遗憾,也成了內心最深的渴望。

    所以一到除夕,他比谁都爱看春晚。

    而今天,这个最爱看春晚的男人,却选择一个人,来到了海边。

    “嗤——”

    火柴划过,火星亮起。

    但又很快被夜色吞没,只剩下一点红,孤零零地悬在黑暗中。

    林杰给自己点了一根雪茄。

    其实,林总对尼古丁是没有什么依赖的。

    他不抽菸,也不怎么抽雪茄。

    点燃的这根,还是先前王昱超老爹,他自个人的大舅哥送的蒙特克里斯托。

    並不是不喜欢尼古丁。

    而是他想活的更久一点。

    但是,在偶尔偶尔,脑子一片混乱的时候,他也会允许自己点上一根。

    这一点星火,像黑夜里迷了路的萤火虫。

    在海天浑然一色的天际线下,忽明忽暗,一闪一闪。

    雪茄和捲菸的区別很大。

    前者,燃烧的是实实在在的菸叶;后者,更像是在烧纸。

    前者,更加浓郁,后者相对寡淡。

    抽雪茄,讲究的是慢慢品,让烟在口腔里转一圈,再吐出去,享受的是那股厚重的、带著木质和香料气息的味道。

    捲菸,讲究的是快速摄入尼古丁的刺激感,点上,吸一口,过肺,吐掉,机械式地重复。

    一根捲菸,五分钟。

    一支雪茄,一个小时,甚至更久。

    而林杰点的这根,可以燃到一个半小时。

    或许,这段时间,可以他稍稍理清此刻混沌的思绪。

    人,年纪越大,记性越差。

    记性越差,许多年轻时候的事情,却愈发清晰如昨。

    林杰就是如此。

    他靠在躺椅上,雪茄夹在指间,火星在夜色里一明一暗。

    想起了小时候和那坏小子斗智斗勇的除夕夜。

    虽然狼狈,但结果总算是开心的。

    想起了那年他第一次离开故乡,来到了临安念书。

    那是他第一次走出那连绵不绝又层层叠叠的大山。

    同行的老乡唯有一人,就是那个坏小子。

    离家的皮卡上,坏小子哭的稀里哗啦的。

    带得他也哭得稀里哗啦的。

    哭著哭著,二人抱在一起稀里哗啦。

    “对不起啊,我不应该拿石头砸你的。”

    “对不起啊,你家的鸡其实是我偷的。”

    “……你还偷过我家的鸡?”

    “还有鸭。”

    “草!”

    “別打了別打了!车要翻了!”

    司机在前面吼了一嗓子,两个十几岁的半大小子也没消停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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