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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別墅约两三百米的海边。
这里,很安静。
远处別墅的灯光零零散散,音乐声、说笑声被海风吹散,传到这边时已经很淡很淡,像是隔了好几层纱。
取而代之的,是海浪周而復始的律动声。
它们一层层漫过沙滩,又慢条斯理地退回深处。
“哗——”
“哗——”
那是大自然最原始的呼吸声,带著一种催眠般的魔力。
这是林杰近年来最依赖的频率。
人近迟暮,总是容易被睡眠折磨。
在一个又一个被失眠撕扯的长夜里,他必须靠著这种单调而稳定的白噪音,才能浅浅入睡。
沙滩躺椅上,林杰正神色寥落地躺著。
夜色如潮水將他包裹,烟火气在远方,他在阴影里。
说来也是有意思。
其实,除夕夜看春晚这个习惯,最早是林杰坚持下来的。
因为以前啊,老林家里肯定是没有电视的,甚至连个收音机也没有。
一到除夕,他就会和村里几个同样没处去的孩子,早早守在村长家门口。
隔著半扇门缝,等里面的收音机打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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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村长家的小子,是个出了名的坏小子。
嫌他们碍事,也嫌他们蹭得晦气。
有时候乾脆把门一关,窗一关,隔绝所有声音;更过分的时候,直接往外扔石头,把人轰走。
每一年除夕,林杰都得跟这坏小子斗一斗。
有时候贏一点,能完整地听上一个节目;
有时候输得彻底,只能隔著门板,听几声断断续续的响。
主持人的声音、忽远忽近的歌声、偶尔传出来的一点笑声——拼凑起来,就是他整个童年的除夕夜。
那成了他童年里最大的遗憾,也成了內心最深的渴望。
所以一到除夕,他比谁都爱看春晚。
而今天,这个最爱看春晚的男人,却选择一个人,来到了海边。
“嗤——”
火柴划过,火星亮起。
但又很快被夜色吞没,只剩下一点红,孤零零地悬在黑暗中。
林杰给自己点了一根雪茄。
其实,林总对尼古丁是没有什么依赖的。
他不抽菸,也不怎么抽雪茄。
点燃的这根,还是先前王昱超老爹,他自个人的大舅哥送的蒙特克里斯托。
並不是不喜欢尼古丁。
而是他想活的更久一点。
但是,在偶尔偶尔,脑子一片混乱的时候,他也会允许自己点上一根。
这一点星火,像黑夜里迷了路的萤火虫。
在海天浑然一色的天际线下,忽明忽暗,一闪一闪。
雪茄和捲菸的区別很大。
前者,燃烧的是实实在在的菸叶;后者,更像是在烧纸。
前者,更加浓郁,后者相对寡淡。
抽雪茄,讲究的是慢慢品,让烟在口腔里转一圈,再吐出去,享受的是那股厚重的、带著木质和香料气息的味道。
捲菸,讲究的是快速摄入尼古丁的刺激感,点上,吸一口,过肺,吐掉,机械式地重复。
一根捲菸,五分钟。
一支雪茄,一个小时,甚至更久。
而林杰点的这根,可以燃到一个半小时。
或许,这段时间,可以他稍稍理清此刻混沌的思绪。
人,年纪越大,记性越差。
记性越差,许多年轻时候的事情,却愈发清晰如昨。
林杰就是如此。
他靠在躺椅上,雪茄夹在指间,火星在夜色里一明一暗。
想起了小时候和那坏小子斗智斗勇的除夕夜。
虽然狼狈,但结果总算是开心的。
想起了那年他第一次离开故乡,来到了临安念书。
那是他第一次走出那连绵不绝又层层叠叠的大山。
同行的老乡唯有一人,就是那个坏小子。
离家的皮卡上,坏小子哭的稀里哗啦的。
带得他也哭得稀里哗啦的。
哭著哭著,二人抱在一起稀里哗啦。
“对不起啊,我不应该拿石头砸你的。”
“对不起啊,你家的鸡其实是我偷的。”
“……你还偷过我家的鸡?”
“还有鸭。”
“草!”
“別打了別打了!车要翻了!”
司机在前面吼了一嗓子,两个十几岁的半大小子也没消停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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