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百三十六章袁妃有喜了!  大明:暴君崇禎,重塑大明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也正是因为她的带动作用。

    泡脚鸡爪风靡大明,隨后被毕自严卖去了韃靼王宫。

    据说林丹汗的很多妃子最喜欢的,就是大明的袁妃。

    无他,因为袁妃在明刊上说最喜欢吃来自韃靼的羊肉。

    明刊发挥出来的威能,甚至超出了崇禎的预估。

    钓来了海兰珠,如今韃靼的妃嬪们成了袁妃的粉丝...我嘞个猴。

    韃靼的贵妇们也极为推崇袁妃,因为袁妃非但喜欢吃羊肉,身材也是和蒙古的贵妇们很像。

    微胖的美,一点点小肚腩非但不显得臃肿难看,反倒把微胖的美推到了顶峰。

    崇禎也喜欢。

    而最让崇禎为之心情大好的是,袁妃也怀孕了。

    继皇后有了身孕之后,袁妃是第二个怀上龙种的嬪妃。

    这在歷史上是不存在的,这个小胖丫在歷史上从没有过任何怀孕的记载。

    憨厚不爭的性格,让她成为宫斗中的第一个牺牲品。

    崇禎喜欢来袁妃这,因为这小胖丫很有意思。

    崇禎抚摸著她微微隆起的小肚子,手感很好很光滑,甚至能通过手掌感受到那个刚刚被孕育的小生命。

    有意思的点在於,她的肚脐眼就像开关。

    碰一下就会咧嘴一笑,可有意思了,情绪价值被直接拉满。

    皇后会和崇禎聊些后宫的事情,田妃会和崇禎聊些诗词和明刊上的故事之类的。

    而袁妃聊的是美食。

    就比如现在,她和崇禎说的是如何进一步让尚膳监提高菜品的质量,降低不必要浪费的事情。

    同时她也建议,在明刊上开一个美食专栏。

    这样大明各地的官员想推销自己地界的美食,就不用费尽心思的去买版面了。

    看著可人的袁妃,崇禎的手掌向上移动,隨后在她耳边问道。

    “爱妃,今晚没吃泡脚鸡爪吧?”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