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81章 判决难题!  名义:开局成为法院副院长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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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四笔大额转出。”

    他看着门把手。

    “每笔五百万。”

    他顿了顿。

    “收款方是香港某离岸公司。”

    他又顿了顿。

    “注册地址在开曼群岛。”

    他顿了一下。

    “跟刘新建那家——”

    他没说完。

    陈清泉替他说完。

    “同一栋楼。”他说。

    杜东阳点头。

    “是。”他说。

    “12层和15层。”

    他顿了顿。

    “差了三个楼层。”

    陈清泉没说话。

    他看着杜东阳的背影。

    看着他后脑勺那几根刚冒出来的白发。

    “那四笔钱,”陈清泉说,“转出去的时间。”

    他顿了顿。

    “查清楚。”

    杜东阳点头。

    “是。”他说。

    他推开门。

    走出去。

    刘国梁跟在后面。

    他也走到门口。

    手搭在门框上。

    他停下来。

    没回头。

    “陈院。”他说。

    “嗯。”

    “那个十七岁的孩子,”刘国梁说,“1997年的案子。”

    他顿了顿。

    “他后来……”

    他没说完。

    他不知道该怎么说。

    陈清泉替他接上。

    “他后来怎么样了?”他问。

    刘国梁沉默了几秒。

    “死了。”他说。

    他的声音很低。

    “2012年。”

    他顿了顿。

    “肝硬化。”

    他又顿了顿。

    “没人给他治。”

    他顿了一下。

    “死在看守所里。”

    陈清泉没说话。

    刘国梁站在那里。

    背对着所有人。

    他的肩膀轻轻抖了一下。

    很轻。

    像窗外那片刚落下的银杏叶。

    “他叫张志强。”刘国梁说。

    他顿了顿。

    “我记了他十五年。”

    他又顿了顿。

    “没敢去看过他。”

    他顿了一下。

    “怕他问我——”

    他看着门框。

    “刘法官,您当年要是判轻一点——”

    他没说完。

    他推开门。

    走出去。

    陈剑锋是最后一个。

    他站在门口。

    手里还在转那支笔。

    一圈。

    两圈。

    三圈。

    他停下来。

    转过头。

    看着陈清泉。

    “陈院。”他说。

    “嗯。”

    “您刚才说,”陈剑锋说,“不是您要判。”

    他顿了顿。

    “是法律要判。”

    他看着陈清泉。

    “那我问您一个问题。”

    陈清泉等着。

    “如果法律没有规定抽逃出资要承担连带责任,”陈剑锋说,“您还会这么判吗?”

    陈清泉没立刻回答。

    他看着陈剑锋。

    看着他嘴角那道疤。

    看着他手里那支停了不转的笔。

    看着他眼底那种从来不曾熄灭过的光。

    “会。”他说。

    他顿了顿。

    “但我会先推动修改法律。”

    他又顿了顿。

    “让后面的人——”

    他顿了一下。

    “不用像我这么费劲。”

    陈剑锋没说话。

    他看着陈清泉。

    看了很久。

    然后他笑了一下。

    不是那种礼节性的微笑。

    是那种“我服了”的笑。

    “陈院。”他说。

    “嗯。”

    “您这个答案,”他说,“比‘法律要判’更有说服力。”

    他把那支笔插回口袋。

    “开庭那天,”他说,“我会到场。”

    他顿了顿。

    “不是作为合议庭成员。”

    他看着陈清泉。

    “是作为旁听。”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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