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百一十一章 命在手心,路在脚下  长生:经万纪,悟万道,我已无敌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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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是天生就吃不胖,一身腱子肉,十三岁。

    看到最后一个,姜瀚文顿了顿,心里一颤,他看到记忆中的熟悉人影。

    李念初,不胖不瘦,今年十岁!

    在他身上,既有黄莹的秀美,也有李民中的阳刚。

    为何有故人之资?

    原来是故人之子。

    三个小家伙出路各有不同,王道儒做事细心稳重,留在地字号培养。

    李念初性格乐天,好和人打交道,准备留在天字号,打探消息。

    三人中,只有秦霄不同,这小子想加入巡武卫,成为在外的间谍,是个胆大的。

    鼓励一番,依次送上小礼物,三个小家伙由王野带走。

    姜瀚文没想到,一眨眼,当年那个路都走不了,不得不扔下的孩子,一眨眼,成了自己手下标兵。

    屋里就剩姜瀚文和夏志杰。

    两人下了一盘棋,双方势均力敌,最后以姜瀚文赢三子结束。

    再看天边,已经日落西山,夕阳漫天。

    “你还觉得,人心是脏的吗?”

    “一体两面。”

    “掌柜的,谢谢。

    小黄是前年走的,它想跑出去,我舍不得,埋在后院了。”

    养过狗的都知道,老狗临死前不想在家里,都会偷跑出去。

    夏志杰能说出这番话,证明他懂姜瀚文当年的“多此一举”。

    其实,从刚刚夏志杰同王野的对话,就可以看出,自己这个认为人心绝对不可靠的手下,已经走出童年的狭窄阴影。

    理智认识到,一刀切,是幼稚且不符事实的。

    “好好准备,你比他快。”

    戒指里,不止有法术和修炼的关键窍门,还有自己关于突破凝泉的感悟。

    夏志杰的天赋,要远胜过王野,距离凝泉,并不遥远。

    夏志

    “善察人心,魔障重重,百川归海,丈夫非常。

    掌柜的,你说,我能走多远?”

    这是当初,书上对夏志杰的玲珑心体的解释。

    明天,就是天机阁由暗转明,第一次,光明正大站在世人面前的日子。

    “命在手心,路在脚下。

    这个问题,只有你自己能回答。”

    夕阳红光中,夏志杰站在楼顶,目睹金红光影中,一对璧人走远。

    “你把我甩下两个时辰了!”

    “那你明天可以把我甩下三个时辰,我不记仇的。”

    “不行,我舍不得你,嘻嘻。

    咱们去哪?”

    “天元居。”

    “去看悄悄娶媳妇的龚青?”

    “不止,还有一个。”

    渐渐地,人影消失视野。

    夏志杰嘴角勾起微笑,女魔头也有撒娇时。

    人心,真是个让人恶心又着迷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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