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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还有别的厉害作品,眈误不了您!
背景和原版一样,都放在六七十年代的燕京。
好在他有在燕京学习四个半月的经历,听到的看到的,都给他提供了写作素材。
下笔的时候,不至于全靠瞎想,心里多少有点底。
现在唯一的问题就是不太符合《萌芽》对字数的要求。
这部小说,它短不了啊!
李劲松在脑子里大概一划拉,马小军、米兰、高晋这帮鲜活的人物,要立得住,得花笔墨吧?
“老莫”吃饭、茬架、溜门撬锁、游泳池边上看姑娘————这些经典场面,要写出味道,得铺陈吧?
那种回忆往事、带着点自嘲又有点怀念的复杂调调,得慢慢晕染吧?
三万字?撑死了搭个骨架,血肉根本填不进去。
怎么着也得是个中篇,五六万字可能才勉强够用。
可哈画给他说的可是万字以内!
特别优秀的也可以突破,但不能突破太多!
李劲松一想,为了个好故事,硬要把它挤成个小短篇,就跟把一桌大菜硬塞进一个小碟子里,看着都憋屈!
费劲吧啦构思半天人物、框架,结果只能露个冰山尖尖,太不尽兴了。
再从实在处想,稿费按字算,为一个短篇花和中篇差不多的心思,最后到手的钱却少一大截,怎么算都有点“亏”。
“管他呢!”他心一横。
《萌芽》的约稿是情分,但怎么写,写到什么程度,他得自己说了算。
爱用不用,反正是自己交差了!
如果说是因为质量问题,自己肯定不好意思,可要是因为字数问题上不了刊,那就怪不了自己了。
最好是不用,自己就可以把稿子交给师姐杨钧了,一篇稿子完成两个任务,多好!
李劲松很快把精力投入到《阳光璨烂的日子》的创作之中,书名他感觉比《动物凶猛》更加温和贴切。
他把在燕京那四个半月里看到的、听到的、感觉到的所有碎片,都调动起来,再混上自己的阅读想象,努力把自己“塞进”那个年代、那个地方。
夏天的燕京,知了叫得撕心裂肺,太阳白花花晒得人发晕,胡同灰墙、大院红砖都烤得烫手。
一帮半大小子,穿着旧军装或蓝裤子,在突然显得空旷的街上瞎晃荡。
他们的父辈可能正卷在时代的浪头里,而他们,则在大人无暇顾及的“假期”里,靠着一身用不完的力气、刚刚冒头的冲动和自个儿那套江湖道理,折腾着自己的“王国”。
那里头有对“谁拳头硬”的崇拜,有对女孩儿懵懂又笨拙的念想,有兄弟“为朋友两肋插刀”的热血,也有转眼可能出现的凉薄,更有在时代大潮底下,个人那点小青春无可避免的迷茫、失落,和最后那一声长长的、说不清道不明的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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