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百六十三章 左手倒右手  为了赚钱,我认张导为义父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至于左手倒右手这部分操作嘛…对了,还有合同上的日期,是《何以笙箫默》开拍之前。

    咳,不过这都不影响。

    签完合同,俞良交代道。“姐,我这份合同你帮我收着吧,回头直接放公司,另一份留在剧组档案里,到时候给乐视那边看。”

    庞莉唯笑着将两份合同收好。

    但事情还是没完。

    之前也提过,俞良在剧组赚的不仅是片酬和份额,还包括各种“剧组内部操作”。

    举个例子,剧组采购道具,比如一包纸巾实际一块钱,负责采购的人可能报三块或四块。

    灯光组的灯泡“经常坏”,道具制作、摄影团队选用等等,各个环节都存在利益空间。

    别觉得这过分,哪怕这个剧组花的不是乐视的钱,而是俞良自己掏腰包,他也会默许这些行为。

    因为这是行业潜规则。

    剧组等级森严,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制片人或导演的安排。

    比如拍到半夜十二点,凌晨三点又要开工,所有人都得照做。

    不同普通公司,剧组里领导不需要费心“pUA”员工,大家都很干脆遵守。

    但前提是,必须让工作人员挣到钱。

    只有让基层人员得到实惠,他们才会无条件听从指挥。

    所以有些“潜规则”未必是坏事。

    当然,底下员工除了遵守潜规则,也得懂事儿。

    比如采购多报了几块钱,给剧组负责人和领导们分个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是应该的。

    不然下次谁还请你干活?

    反正灯光组、导演组、摄影组、美术组……都是如此。

    而这些“孝敬”最终往往会流向俞良。

    不过这也分情况,剧组人都知道,《何以笙箫默》是乐视全额投资的。

    如果全是俞良自己出钱,那就不一定了。

    总之,这就是俞良所说的“除了片酬和份额,还有其他收入”。

    虽然这笔钱不如前两项多,可能也就十几万、几十万,但该收的就得收。

    不然下面的人反而不安心。

    当领导的,总得“体恤”下属嘛。

    当然,庞莉唯、刘俊杰等各组负责人也都有份。

    俞良接着说,“姐,还有件事,下面‘上供’的那些,你先替我收着,回去之后咱姐弟再分。”

    这也是为什么俞良找庞莉唯来处理,自己人,好说话。

    而庞莉唯在剧组混迹多年,对这些心知肚明,根本不叫事儿。

    甚至连张义谋剧组都默认这类操作,所以她随口就应下了,根本没当回事。

    事儿老多了。

    比如俞良在国内有很多事儿,和糖嫣一样,明天就得回国。

    因为他不仅要处理《微微一笑很倾城》的进度,和各电视台谈《何以笙箫默》的播放权。

    还有一堆事等着,拍广告,毕竟代言费不是白拿的,出席商业活动,最重要的是要在七月参加两场颁奖礼。

    他对这两个颁奖礼还挺重视。

    一个是京城大学生电影节,另一个是长春电影节金鹿奖。

    虽然这两个奖项比不上三大电影奖那么重量级,知名度也稍逊,但在业内认可度不低。

    而且俞良之所以要去,是因为《唐人街探案》申报了这两个奖项,而且他已通过内部消息得知自己会获奖。

    在京城大学生电影节,他虽不是“最佳男演员”,但极有可能获得“最受大学生欢迎男演员”。

    至于长春电影节金鹿奖,他还有奖拿,而且不止一个。

    不过这个奖就不单单是《唐人街探案》这部电影了,《中国合伙人》同样获得了提名。

    陈可辛之前联系过他,话里话外暗示《中国合伙人》这次很可能成为最大赢家,他也有奖,希望他去。

    随后俞良去了解了一下,据他得到的内部消息,他极有可能凭《中国合伙人》拿下最佳男配角奖。

    但刚才也说了,还不止这一个奖。

    还有一个奖,而且还不是演员的,而是最佳青年导演处女作奖。

    这个奖,他凭借《唐人街探案》入围了。

    这里需要说明一下,《唐探》实际上有三位导演,除了俞良,还有李霜和藏西川。

    但奖项不可能同时颁给三个导演,申报时只能列一位。

    俞良恰好排在第一位,而且李霜和藏西川也主动把机会让给了他,最终就以他的名义申报,而且刚才也说了,大概率给他,只要他要去。

    而对于这个奖,俞良对此并不担心别人议论。

    《唐探》这作品本身足够有说服力,而且目前外界普遍认为《唐探》的导演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