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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叔说道。
如今,时间也不早,加上他们前前后后忙碌了好几天,周五叔也没让他们连夜先把回村的路上打的那几头野狼给先剥皮拆骨,而是让他们先回家好好休息。
毕竟,他们之前打死了进村的老虎,这趟进山又打到九头马鹿,鹿肉基本上也都卖完。
总的来说,短短的大半个月时间内,大家都挣了不少钱。
而且,现在天寒地冻的,收拾那几头野狼也不急于一时,可以等明天大家都休息够,睡足了精神再收拾。
和周五叔等人分开后,李云山也骑着自行车,赶着夜色往自己家走。
回到家的时候,李云山打开堂屋的门,看到桌上还亮着一盏灯。
这个点,林秀兰已经带着豆豆睡下,李云山也没吵醒林秀兰,蹑手蹑脚地把自行车放好在堂屋里,把猎枪和子弹袋也都放好,才去厨房给灶膛里添柴,往大锅里添水。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就在锅里的水烧开,李云山正准备舀水去洗澡的时候,厨房门口人影一闪,林秀兰披着一件军大衣,揉了揉惺忪的睡眼,出现在厨房门口。
看到李云山,她疑惑道。
“半小时前回来的,我看你都睡着了,也就没喊你。”
李云山笑着说。
“噢,鹿肉也都卖完了?”
“卖到下午五点左右,眼看天快黑了,还剩下几十斤,周五叔也不打算卖了,我们就回来了。”
“呵呵,半路上,我们还遇到几头野狼,张三哥他们把那几头野狼也给打死了。”
听到林秀兰问起,李云山就把今天进城,在县城农贸菜市场卖鹿肉的事儿,和回村路上遇到的事儿捡了个大概,和林秀兰说了一遍。
林秀兰听完后大感好奇,因为她知道李云山他们之前进山打猎,弄到了一千三四百斤的鹿肉,还有几百斤的鹿骨。
上一次,李云山和高红梅打到两头马鹿,去县城卖鹿肉的时候,据说都是花了大半天才卖完,这次一千三四百斤的鹿肉,竟然这么快就卖完了?
“因为快过年了,大家都忙着囤过年的年货,咱们的鹿肉不用肉票,价格也合理,卖得也快。”
如今这年代,猪肉都是限量供应的,每个人也就几两或一斤,可过年的时候,肉食的消耗量大,这几两肉,或者斤把肉根本经不起消耗。
除了自己家里要吃,走亲访友也总得拎点东西,总不能空着手上门吧?
猪肉就是个硬通货。
可因为限量供应,大家想要多买肉,就要花更高的价格去买,不要肉票的猪肉,在临近年三十的时候,一斤猪肉甚至能卖到一块五六毛钱。
而他们的鹿肉才卖两块二一斤,比高价猪肉的价格也高不了多少。
况且,鹿肉还是难得的山珍野味。
几种因素叠加,或许就是他们的鹿肉卖得快的原因。
“卖得快就好,省得你们还得花钱在县城住一晚招待所,这不回来的路上,还打到几头野狼,就相当于省了一笔钱,又多挣了一笔钱。”
林秀兰笑道。
“你说的倒是挺有道理,呵呵,卖完鹿肉,明天去周五叔家吃顿好的,等分了肉,再有十来天也过年了,没什么事的话,我应该是不会再进山打猎了,趁着这段时间,我也可以好好在家陪陪你和豆豆,想去县城吗?我们可以去县城逛逛,买点年货。”
上辈子,他不仅没对林秀兰好过一天,反而因为林秀兰生的是个闺女,就没给过林秀兰好脸色,对豆豆也不好。
他上辈子浑蛋过,富裕过,也风光过,到最后穷困潦倒,身患绝症,最后却是林秀兰和高红梅,还有苏丽华守在他身边,送了他最后一程。
重生后,虽然他幡然醒悟,改过自新,可陪伴林秀兰的时间确实不多。
忙着进山打猎,忙着去卖猎物,去挣钱,去处理各种各样的事……
忙完今天的活儿后,再过十来天就是过年,基本上也没啥忙的了,李云山也想趁着这段时间,好好地陪伴一下林秀兰,陪伴一下豆豆。
“去县城玩?”
林秀兰愣了一下。
她嫁给李云山已经四年,去县城的次数屈指可数,而和李云山去县城……有去过吗?
林秀兰在她为数不多的去县城的记忆里搜刮了一阵,还真没找到和李云山一起去县城的记忆。
“对,去县城,咱们带上豆豆,好好地在县城玩个三五天。”
李云山把桶舀满了热水:“你嫁给我好几年,我们都没一起去过城里。以前是我浑蛋,我对不起你们娘俩。现在,咱们有钱了,咱们去县城逛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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