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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针身传到他指尖,又从指尖传到他胸口,把他心里那道忘川水洗不掉的刻痕从骨头上重新唤醒了。
他闭上眼睛,把针极缓极稳地从年轻人后颈退出,针尖离体时带出一丝极细极淡的蓝光。
蓝光在针尖上凝成一颗极小的水珠,水珠里封着一个画面:一个三岁的孩子坐在铺子门槛上,手里捏着刨花,回头对屋里喊了一声“爹,你看这朵花好大”。
声音穿透了时间在针尖上微微震颤,和刚才那声“爹”的音色完全重合。
骨叔把针放进托盘,用粗布擦了一下手。
他把那块沾血的粗布翻了面,用干净的那一面轻轻盖在年轻人后颈的针孔上。
然后他站起来,从铺子后面的床底下拖出那个堆满杂物的铁盒子,打开盖子,里面除了他儿子小时候用狗尾巴草编的草戒指,还有一枚小小的银戒指。
那是他给儿子打的第一枚真戒指,用的材料是一根断掉的骨针的针尾。
他说这个比狗尾巴草好,不会枯。
儿子把银戒指套在无名指上,说大了,他就用牙签蘸了点松脂塞进戒圈内侧,让戒指刚好贴合儿子的手指。
后来仇家绑走他儿子时,戒指被扯掉在地,他捡起来放在铁盒里,想着总有一天找到儿子再给他戴上。
铁盒里还有一把小木剑,剑柄的弧度刚好贴合儿子手掌的弧度。
木剑的剑脊上刻着两个字——“念归”。
他把木剑和戒指从铁盒里拿出来,走回年轻人面前,蹲下身,拉起年轻人的左手,把银戒指轻轻套进无名指。
戒圈还是大了,因为他儿子从三岁到现在已长大了太多。
但他没有用松脂填充,而是从针囊里抽出一根极细的银丝,绕了戒圈内侧一圈,刚好调整到贴合手指的尺寸。
银丝是他从第七十七号针上抽下来的,针上的银丝是溶魂液拉的,和他心头血混过,植入儿子体内时剩余的一截被他保留到了现在。
他拉紧银丝打了个极小的结,结的形状和当年他用牙签蘸松脂时的动作一样轻。
然后他把小木剑放在年轻人手心,剑柄上“念归”二字朝上。
年轻人低头看着掌心那柄小木剑,手指不自觉收拢握紧剑柄,掌心的弧度和剑柄的弧度严丝合缝。
他握住剑柄的那一瞬间,全身每一块肌肉都记起了这个动作——三岁时他用尽吃奶的力气握紧小木剑对着院里的木桩子劈砍,嘴里喊着“嘿哈嘿哈”,爹坐在马扎上磨针,一边磨一边笑,说小英雄慢点砍,别把树砍哭了。
年轻人的眼泪滴在小木剑上,沿着剑脊的刻痕流进“念归”二字,把两个字填成了深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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