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二十三章 认主  欠债一个亿?游戏捡漏成首富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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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它此刻四脚着地,站立高度已到她腰际,约一米上下。

    一身厚实长毛,主色漆黑,眼上两颊、胸前和四肢前侧,分布着醒目的棕褐色斑块。

    圆眼有神,鼻头宽厚湿润,嘴型是典型的倒V。

    只是嘴角皮肉有些松弛下垂,透着岁月痕迹——这不是幼獒,而是一只步入中年的雄獒。

    以它的骨架和肌肉线条来看,若是完全人立而起,恐怕接近两米,气势惊人。此刻毛发被温泉水浸透,紧贴身上,更显健硕。

    林柚没避让,直接上前,掰开它的嘴看了看牙齿,又握住一只前爪,检查爪垫和指甲。

    牙齿磨损不重,保养得当。

    指甲异常锋利,远比普通犬类尖锐,而且修剪得很整齐。

    “看来,你就是冯绪留在这里的看门犬了。”林柚松开手,淡淡道。

    “嗷……?嗷?”

    藏獒低吼两声,并不抗拒她的触碰。

    【这只藏獒对你说的‘冯绪’二字有点反应。它对你很好奇,但方才的食物降低了它的敌意。】

    林柚了然。

    这样一来,那部隐藏的电梯直达此处,就说得通了。

    这里不单是冯绪为自己打造的休憩之地,也是安置这头猛犬的巢穴。

    外人闯入,先会被香气和美景迷惑,放松警惕,而后就成了这头凶兽的盘中餐。

    冯绪养的狗,自然认得主人,也自然……会吃人。

    只是,它虽是为杀人而培养,这些年因那几道铁门包围阁外,应该没什么机会见血,人都会因长时间不用某种技能而渐渐遗忘,生疏,于动物更是如此。

    林柚能感觉得到,它的凶残程度并不高。

    藏獒见她不动作,便绕着她缓缓踱步,鼻翼翕动,反复嗅闻。

    【你异常平复的气息进一步降低了它的敌意。】

    林柚莫名笑了下,看了眼行囊。

    好吃到噗噗噗噗的口粮还有十二块。

    于是她又摸出一块。

    饼干一出现,藏獒的尾巴立刻不受控制地摇起来。

    林柚随手一抛。

    藏獒敏捷跃起,精准叼住,囫囵吞下,随即意犹未尽地舔着嘴,看向林柚的眼神已彻底变了,尾巴摇得更欢,甚至试图用大脑袋蹭她的腿。

    林柚又给出第三块。

    这次它吃得慢了些,细细品味,吃完后直接在她脚边趴下,仰起头,眼神湿漉漉的,满是渴望与……讨好?

    【藏獒非常开心,它好久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了,它想跟你走!】

    很好,好感刷满了。

    对付动物,果然比对付人心简单得多。

    “你要跟我走?”林柚问。

    藏獒点头,尾巴摇得像螺旋桨。

    “坐!”

    藏獒立马端正坐下,前肢并拢,抬头挺胸。

    “躺!”

    它毫不犹豫翻身,露出柔软的肚皮,四爪朝天。

    “跳进去。”林柚指着池子。

    “扑通!”

    水花溅起,藏獒跃进池中,扑腾几下,然后爬上岸,用力甩动身体,水珠四溅。

    做完这些,它又端坐到林柚面前,仰头看着她,仿佛在等待下一个指令。

    林柚满意点头,“很好。自己去那边晾着,等我叫你。”

    藏獒听懂了,走到干燥处,开始甩身上的水滴。

    林柚很欣赏聪明的狗。

    她不再管它,也没有急着寻找通往顶层的通道,而是先找个角落,取出八宝柜。

    一边换上干爽的衣衫,大脑同时飞速运转,思考一个关键问题——

    正如她刚才所想,因为摘星阁的入口被铁门保护,外人难进入,那么,这只藏獒,如何能在这里活这么多年?

    吃喝拉撒,是生物最基本的生存需求。

    它体型如此庞大,食量必然不小。

    刚才检查它的爪甲,长度恰到好处,没有入肉的痕迹,显然是人为定期修剪。

    据黎琅说,摘星阁始建于永泰二十七年,耗时七年,于永泰三十四年竣工——那正是旧朝覆灭的前一年。

    永泰年间,义安盟已有雏形,是老盟主带领百姓求存。

    黎琅也提过,早年有胆大的村民误入摘星阁,再没出来。

    为防止更多人误入送命,老盟主才命人加装那几道大门,并掌管钥匙,直至今日的永安六年。

    但“防止误入”和“彻底无人能入”,是两回事。

    老盟主有钥匙。

    袁少秋曾经也有,但早已归还。

    黎琅的钥匙,自然也要由老盟主发放。

    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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