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七百九十六章 监委办案,统统闪开  开局被顶替,我越战越勇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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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妮这边会怎么处理,进展如何,金胜是完全不清楚的。

    根据相关规定,作为提交‘监督’申请的律师,只会在程序终结后,拿到一份最终处理结论通知,其它细节部分......金胜没资格知道!!

    对刑事律师来说,保障当事人利益才是最终目的。

    至于在过程中会玩什么手段,伤到什么人,那都是小事,无伤大雅,只要结果能让客户满意就好。

    自己的组合拳已经打出去了,等着看效果就行。

    当然,安妮并无任何义务来告知。

    她不是苏青红,手头也没有那么大的自主权,想说就说。

    所以,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金胜就安安稳稳的保持工作节奏,弄文件、见客户、实地走访、开个庭......没有主动去问过哪怕一次。

    反正段承业处在取保候审状态,自由的很。

    听说他跟厂子里一个‘厂花’级别的姑娘,这段时间走的比较近,不止一次的单独约过会,暧昧感直接拉满。

    不出意外的话......两人估计会有一段缘分。

    倒是南宫墨这边,来活了!!

    根据季清风的消

    眼看30天的时间就快到了,那位李诚警官越来越坐不住了,各种骚操作频出。

    先是去看守所提审,想要用‘技巧’来套话。

    但经过金胜的嘱咐后,南宫墨愣是一点机会都没给对方。

    照着事实来说的,那没问题.....配合。

    一旦有听不懂的,感觉模棱两可的,干脆直接不回答。

    聋哑人嘛....听不见别人说话很正常!

    另外还有口供上,只要稍有偏差,南宫墨立马便会要求修改。

    改不了,他就拒绝签字。

    那叫一个‘有恃无恐’。

    金胜跟他说过的,据实说明情况叫义务,签字确认看个人意愿。

    南宫墨这副油盐不进的样子,搞的李诚毫无办法。

    这条路走不通,他又将目光放到了朱奶奶身上。

    先是打电话让人去所里聊聊‘谅解书’的事。

    朱奶奶非常忐忑的迟疑了几秒后,便说自己没钱......去了也是白去!

    李诚立马说他已经帮忙做了对方的思想工作。

    能把金额从最初的9万,给降到5万。

    等听到朱奶奶颤颤巍巍的再次开口拒绝,他在三天内连续降了三次。

    直到朱奶奶表示,她想通了,如果南宫墨真犯了法,

    深明大义有木有!

    李诚这下就算再迟钝也听出来了。

    人家是铁了心不接招。

    至于这背后出主意之人......自然是季清风这位代理律师了。

    领会出这点后,李诚没有再玩‘认罪认罚’这个套路。

    他很清楚,没用。

    这个制度,哪怕嫌疑人同意了,也需要有律师在场见证。

    作为手握唯一委托协议的季清风,绝对属于避不开的存在。

    其实这里有个知识点。

    那就是‘占坑式’辩护。

    说实话,幸亏朱奶奶在治安所那天叫住了金胜,南宫墨才能避免这个‘天坑’。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立案侦查阶段,嫌疑人在接受第一次正式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便可以通过侦查机关向当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

    法律援助共有两种。

    ‘强制指定’和‘申请后审查指定’。

    但在很多时候,为了防止嫌疑人家属找律师来‘坏事’。

    蜀黍、检察官......会从法援中心的律师表格上,随机打电话找两个人。

    因为在法律规定中,每个嫌疑人最多可以委托2个辩护律师。

    一旦名额满了.....当事人自己、或者家属请的律师就难受了。

    看守所进不去、手续交不了、检察署无权阅卷、认罪认罚随便搞、开庭就更别说了,可能连大门都进不了。

    这么一来,无论把当事人捏扁,还是搓圆,全都由‘某些人’说了算。

    而强塞给你的两个律师,除了会说‘没意见、认可、同意、恳请轻判....’之外,绝对惜字如金。

    等到一审结束,二审可就难喽!

    可能连庭都不用开,直接来个书面审判。

    金胜很早之前就说过,咱们国家的刑事

    难度可想而知。

    原因就不多说了,涉及到了方方面面。

    最主要的.....就是单位面子跟个人利益这两块。

    回到案子上!!

    南宫墨作为聋哑人,属于强制指定这一范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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