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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狠!”靓坤咬牙切齿,“臭小子,拿我妈压我?有种别扯家人!”
可嘴上硬气,手上却已经翻开那本薄薄的歌词册。
仿佛掀开的不是一页纸,而是自己这十几年血雨腥风的人生。
他一个出来混的,刀口舔血、黑道称王,如今却要捧着歌词本念词?
荒唐。
可更荒唐的是,他的手指居然在抖。
“长痛不如短痛。”
“玛德,拼了!”
他猛地深吸一口气,翻开了第一页。
高志胜端着酒杯轻笑:“一首歌而已,搞得跟冲锋陷阵似的?表哥,你这演技不去拍戏真是浪费了,影帝提名信不信手拿把掐?”
“闭嘴!”靓坤低吼,“别吵我看词。”
“纵然带着永远的伤口,至少我还拥有自由……”
他的声音低下去,几乎成了喃喃自语。
自由。
这两个字像一把锈迹斑斑的钥匙,猛地捅进了他尘封多年的记忆锁孔。
电光石火间,往事翻涌。
在他遇见高志胜之前,他是堂主没错,可蒋天生压他,细b阴他,全洪兴都想看他死。
没有靠山,没有退路,活得像条困兽。
若不是
他现在坟头草都三米高了。
五年,六年。
把洪兴分部打造成暹罗地下第一势力。
风光了近十年。
曾经嗓子废了,可他还活着,还能走,能跑,能发号施令。
而他的敌人呢?命都没了,谈何自由?
他们连呼吸的权利都被剥夺了。
靓坤低头看着那行字,久久不动。
风从窗外吹进来,撩动纸页,也撩动他心底最深的一角。
终于,他缓缓合上歌词本,抬眼望向高志胜。
眼神变了。
不再是抗拒,也不是嘲讽,而是一种近乎通透的平静。
“老表。”他嗓音沙哑,“我懂了。”
只要心还在跳,人还没跪,就永远不算输。
自由,比命还贵。”
这也是你一直劝我洗白上岸的深意,我懂了。”
高志胜一愣。
啥?表哥在说什么?
脑补也太狠了吧?
《白鸽》不过是一首歌而已,顶多算能抚慰人心。
它真的不一样。
前世,《白鸽》是六百的弟弟老五写的。
原创作者是他,高志胜。
原唱,是他表哥,靓坤。
“老表,这歌是你给我的路,我不能砸了。”
靓坤端起酒杯,主动碰向高志胜。
“来,表哥先干为敬。”
他仰头,红酒一饮而尽。
高志胜也不废话,一口闷下。
“老表,你说邪不邪门?歌词我就扫了一眼,全记住了。”
靓坤咧嘴一笑。
“装,继续装!”
“信不信由你。”
话音落,他闭眼背词,一字不差,全程没瞄一眼纸。
“我操!表哥牛逼炸了!”
高志胜直接竖起大拇指。
“现在就走,进棚!”
靓坤一把拽起老表,冲出别墅,直奔停在门外的劳斯莱斯。
车轮碾过半山夜色,一路杀向港岛最顶级的录音棚——洪兴旗下御用制作基地。
当工作人员听说,洪兴双龙头之一的靓坤要录歌,当场集体破防。
“这歌是我老表写的。”靓坤语气诚恳,“我以前真没正经唱过,麻烦各位老师多带带。”
“没问题,李先生您请便。”
音乐导师先给他开小灶,调气息、练咬字、抠情绪。
而录音棚老板拿起《白鸽》的歌词,只读一遍,眼眶竟有些发烫。
“这首歌……会救很多人。”
他抬头看向高志胜,声音微颤:“写得太狠了,字字扎心,又字字燃魂。”
高志胜淡淡一笑:“普通人日子苦,甜味太少。如果这首歌能让谁在黑夜里多撑五分钟——那就值了。”
“高先生,您这不是写歌,是往人心缝光。”
“我不过是借了生活的刀,把痛剖出来,晒一晒。”
“可您剖得准,剖得狠,还留了希望。”
“说得好。”那人深深一叹,“我现在真是服了。”
靓坤这辈子没认真唱过一句歌。
可这一次,他拼了命。
为了这首歌,为了这个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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