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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占”,“贫穷军士无寸地可耕”;
正统九年(1444年),大寧都司官军都指挥僉事田礼等人“侵占屯地四千一百二十七顷有奇,递年不输子粒”;
弘治年间,陕西榆林的卫所官员,“侵夺屯田,隱佔为业,祖孙相继,盘踞自如,凡应纳屯粮,悉置诸度外”;“富豪者种无粮之地,贫弱者输无地之粮”;
······
而辽东地区,则是军户制度的重灾区,因为这里只有军户,没有其他户口。洪武十五年(1382年),朱元璋决定,因辽东地区“早寒、土旷、人稀,不欲建置劳民”,所以“但立卫,以兵戍之”。即朱元璋將整个辽东地区作为军区管理,不设管民机构。如果你的户籍在这里,那么你就只能是军户。
以上种种,辽东军户大量逃亡,究竟严重到什么情况呢?
据《全边略记》记载,正统八年(1443年),明朝锦衣卫指挥吴良去海西女真卫所巡视,看到在女真地主家种地的都是汉人。逃亡的辽东军户甚至还喊出了口號:“生於辽,不如走於胡。”
到了另一个次元的大明万历年间,本来就如同负重骆驼一般的辽东军户,被压上了最后一根稻草——“高淮乱辽”。
其实这个事一开始跟高淮本人並没有直接的关係,而是一个叫阎大经的千户给万历皇帝出了一个餿主意。
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三月,阎大经向万历皇帝建议:“辽东地方金银矿洞及马市方物,税课开採,有禆国用。”即辽东地区的宝贝多,应该让他们经常上交一些;同时,在辽东开矿,收取矿税。
开矿收税,本是天经地义之事,看起来没什么不妥。但是,万历皇帝充分发扬创新精神,创造了两种税收管理新模式。
第一,徵税人员不是政府官员,而是由万历皇帝自行指定,大部分是太监。
第二,收上来的税不进国库,而是进皇帝內库,也就是万历皇帝的私人存款帐號。
太监收税,皇帝私吞,真可谓是千年创新之举。
万历皇帝派去辽东徵税的太监叫高淮。之前,他隶属於尚膳监,负责管理皇帝的伙食。让一个管伙食的太监去当收税官,万历皇帝也真是心大。
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初春,高公公率数百家丁,“自前屯起辽阳、镇江、金(州)、復(州)、海(州)、盖(州)一带大小城堡,无不迂迴遍歷。但有百金上下之家,尽行搜刮。得银不下十数万,閭阎一空”。
简单翻译一下:高公公带著一群家丁,到辽东军区各城镇、堡垒进行地毯式搜刮,但凡有点儿钱的军户,他都以徵税为名进行勒索。累计搜刮十几万两白银,军户们的钱財被掠夺一空。
值得表扬的是,高公公还是很一视同仁的,他並不只针对辽东军,连大明藩属国之一的朝鲜也不放过——“时时出塞射猎,发黄票龙旗,走朝鲜,索冠珠、貂马”。
不仅如此,高公公还非常有上进心,没事就抢个功劳什么的——“数与边將爭功,山海关內外咸被其毒,又扣除军士月粮”。
由於高公公的“精彩表现”,辽东军不时发生譁变。
万历三十六年(1608年)四月,因不堪高淮勒索,“前屯卫军甲而噪,誓食淮肉”;“致激眾怒,歃血齐盟,欲挈家北投虏地”。
到了万历三十六年六月,锦州、松山等地再次发生兵变。
其实呢,高公公干的这点儿事,在李成梁眼中都只是小儿科罢了。
万历十九年(1591年),明朝吏科都给事中侯先春,在实地调查辽东情况后,给万历写了一份標准的八股文报告,名为《安边二十四议疏》,其中写道:“每丁军所至,城堡骚然,酒食尽出於民家,妇女多遭其侮辱。稍不如意,尽行毁虏。马蹄经过,鸡犬一空。其丁军未必御虏,而先遭一强虏也。民谣有云:『若遭大虏还有命,若遭家丁没得剩』。”
可以说,李成梁在主政辽东的这段时间里,他的家丁军队到了哪里,就在民家白吃、白住、白睡,睡的时候还要拉上良家妇女。民家敢不从,他们就杀人、烧房子。这些人哪里是在防御胡虏,他们本身就是一群胡虏。民谣唱道:韃虏过来抢,还能留条命;家丁过来抢,什么都不剩。
这就叫逼良为娼。
万历皇帝、收税太监、李成梁的所作所为,將大量辽东军户、基层士兵送给了努尔哈赤,是其劳动力、盔甲、武器的主要来源。
在很多人的印象中,被女真掳掠的汉人,即为奴隶,也就是失去人身自由而任人驱使的群体,是很悲惨的。这么说倒不假,毕竟这些人不能隨意外出,和平时期要干活,打仗的时候要保障后勤。
但是反问一下,难道辽东军户在明朝时不是如此吗?
况且,这些逃亡的人,相当一部分过得还是很不错的。还是根据侯先春所言:“邇岁以来,虏岁掠我人以万计,輒散处於板城而恩养之。给之妇,使生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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