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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色渐沉,林家小屋里却是一片暖意。
桌上摆着两大盘刚出锅的佳肴:一盘是红绿相间的爆炒鱼杂,鱼肠脆嫩,鱼籽饱满,在辣椒和蒜末的衬托下鲜香扑鼻;
另一盘是金黄酥脆的小鱼小虾,每一只都炸得恰到好处,连虾壳都透着焦香。
林晓芸端上一筐刚蒸好的白面馒头,热气腾腾的面香混着鱼鲜味,让人食指大动。
林啸宇迫不及待地掰开一个馒头,夹起一筷子鱼杂塞进去,用力咬下一口。
馒头的绵软清甜恰到好处地中和了鱼杂的咸辣,鱼肠的脆爽和鱼籽的颗粒感在齿间迸发,再配上一只炸得连壳都能吃的小虾,那滋味简直让人停不下来。
“娘,这鱼杂炒得绝了!”林啸宇一边大快朵颐一边含糊不清地夸赞,“配上这馒头,给个神仙都不换!”
王淑芬看着儿女吃得香甜,眼角笑出了细纹:“慢点吃,又没人跟你抢。这小鱼小虾炸透了,连骨头都是酥的,补钙。”
林建国更是直接拿着馒头蘸盘底的汤汁,吃得津津有味。
一家四口围坐在煤油灯下,就着鲜美的鱼杂和小鱼小虾,啃着暄软的馒头,说说笑笑间,满满的幸福感在简陋的屋子里流淌。
......
吃过晚饭,见天色尚早,林啸宇便和林晓芸一起上山拾柴。
夕阳的馀晖通过树林,洒下斑驳的光影。
林晓芸开心地说起今天的收获:“今天白天山上人少,我捡到了好些肥嫩的松树菇,拿来炖汤最是鲜美。”
说到这里,她不禁想起上次的美味,
“不过这蘑菇还是炖山鸡最香,上次那锅鸡汤,鲜得人舌头都要掉了。不知道赵同志这次来,还能不能再捎两只山鸡?”
林啸宇调侃道:“姐,你咋学坏了,尽想着不花钱占人便宜的好事。”
“真要是喜欢,等赵丰收来了,你跟他直说,按市价收山鸡不就好了?”
忽然,他象是想起什么,猛地一拍脑袋:
“说起山鸡,我倒想起来了,王大哥也说喜欢吃呢。”
“到时候让赵丰收尽量多送几只来。虽然山鸡性子烈容易死,但宰杀好了送过去也没问题。”
林晓芸点头:“恩,我会记得跟他说的。”
她话锋一转,语气里带着几分担忧,“你说赵同志他们在山上会不会遇到危险啊?那大野猪,光是看肉就知道有多凶猛。”
林啸宇不以为意:“瞎操心啥?打猎是人家吃饭的本事,能差到哪里去?”
“再说了,他们又不是单枪匹马上山,带着家伙呢,能出什么事?”
林晓芸小声辩解:“我不是上次听他们说了嘛,要不是赵同志手脚快,他那个同伴怕是不死也残。”
话到此处,她突然打住了,因为她发现林啸宇正用一种意味深长的眼神盯着自己。
林啸宇捉狭地笑了:“姐,你该不会是看上人家了吧?不然这么关心他干嘛?”
林晓芸脸颊微红:“没有的事!我只是觉得他要是因为帮我们送肉出了意外,心里过意不去。”
林啸宇摇头:“有啥过意不去的?难不成不帮我们送肉他们就不打猎不吃饭了?要不是有我们帮衬,他们的日子怕是更难过。”
前世林啸宇一直单身,对男女之情并不精通,但还是忍不住劝说:
“姐,你要真喜欢人家,直说就是了。我看那赵丰收是个老实人,年纪也和你相当。”
“不过他们竹源村条件不好,我不想让你再吃苦。”
“除非他有本事让你过上好日子,否则,我只接受他入赘。”
听弟弟这么说,林晓芸顿时慌了:“小宇,你胡说什么呢!我对他才没那个意思。”
“再说了,什么入赘不入赘的,咱们家又不是没有男丁,你这话真奇怪。”
林啸宇认真道:“万一以后我出去做事,家里就你们三个,没个顶梁柱,别人岂不是要欺负你们?”
不过这些话现在说来还早,他转而又道:
“不过既然你说不喜欢他,那就算了。”
忽然,林啸宇敏锐地察觉到姐姐话里的蹊跷——那天明明来了赵家两兄弟,为什么姐姐用的却是“他”而不是“他们”?
这分明有问题!
不过他也不打算戳破这八字还没一撇的事,只是暗自决定要多留意观察。
若真多了个姐夫,自己也能多点帮手不是。
当然,最重要的是自己姐姐喜欢,不过看她那模样,明显是对对方有意思。
这个年代,恋爱还没如今这般直白的表白、牵手逛街的坦然,连跟异性多说几句话都要被邻里念叨几句“不害臊”,
或许只是不经意间的一瞥便足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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