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大 中 小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一个问题,便是《letitbe》这部电影了。
这部电影无疑是这个故事的一个情绪铺垫,也是后来故事转折的一个重要线索,更是这个故事的灵魂所在。
这样一部电影,江弦无疑是没办法删除掉的。
这也是第四个故事改编起来最困难的地方,因为这个故事并不能只需保留故事逻辑,不管是披头士乐队还是《letitbe》这部电影都是故事的内容精髓所在,这些元素都得被保留下来。
而那个年代的电影审核机制这么严格,《letitbe》这部这样背景的电影,当然是没办法成功在电影院里上线的。
如何让故事的主角看到这部电影,这就需要进行一番设计,来让这个故事变得合理起来。
这个问题还是在美国的时候得以解决,让江弦想到了解决的思路。
因为也是在美国,他才真正的看到了《letitbe》这部电影,耐着性子将其完整看过一遍之后,才大概知晓了应该如何对此进行设计。
至于浩介下定决心的事情也很简单:
浩介打电话给那名披头士粉丝同学,问他要不要买自己全部的唱片。
没错,他要将自己的全部唱片卖掉。
这种心态大概就和爱豆塌方以后的粉丝差不多吧,看着自己爱豆的那些周边,当初好不容易收集来的,但是此刻因为对爱豆失去了全部的喜欢,所以要将其全部卖掉。
同学很感兴趣,拿着钱去到浩介的家里,问他为什么会卖掉这些唱片,明明花费了很大功夫。
“突然感到厌倦了,觉得披头士也不过如此。”浩介回答说。
他告诉同学,自己去看了《letitbe》,同学大概明白了什么,点点头。
而这一万元,也是故事的一大重要线索。
当晚,母亲纪美子告诉贞幸,浩介卖掉了自己的全部唱片,贞幸感到惊讶,但是得知浩介才卖了一万元,贞幸非常气愤,因为在他看来这些东西绝对能卖更多钱的。
其实江弦代入进贞幸的视角还是很理解的,他生意失败,现在已经没办法象以前一样大手大脚了,每一笔钱都变得很关键。
而浩介这些唱片如果能卖到更多钱,那一家人接下来的生活也会宽裕一些。
不过父子因为视角不同,所以想法也不同,这就有了矛盾。
浩介钻回屋里,过了一会儿,母亲走进房间,非常抱歉的说:“对不起,让你这么痛苦,但情况一定会好转,你就暂时忍耐一下。”
“其实不光是妈妈,爸爸也把你放在第一位,只要能够让你幸福,我们可以付出任何代价,即使奉献生命也不足惜。”
浩介觉得他们是骗子。
一家人都已经准备跑路了,幸福?怎么幸福?
浩介觉得现在的母亲就象是披头士乐队里的林哥.史达。
林哥.史达是披头士乐队的鼓手,在《letitbe》这部电影里,林哥也是看到披头士渐渐溃散,拼命想要修复披头士的关系,但他的努力白费了。
虽然他也受不了自己老被使唤来使唤去,一度忿而离团,好不容易才被劝回来。
不过在当时,披头士乐队的分崩离析其实已经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
其实他们过去的每一步都在为这个裂缝打下基础,早就埋下了伏线。
披头士的解散可不是一时脑袋发热就做出的决定。
其实,乐队内部的问题早在1967年就开始慢慢积累起来了。
那会儿,披头士的经纪人布莱恩.爱普斯坦去世后,四个成员之间的关系变得有点微妙了。
爱普斯坦在的时候,他就象是他们的调解者和领头人,一走,乐队就少了那个帮忙调和关系、
让合作顺利进行的“润滑剂”。
保罗.麦卡特尼,披头士的内核人物,在当时才27岁左右,就已经被抑郁症、酗酒问题折腾得不轻,而且他各种官司缠身。
另外就是和李连戒他们一样,媒体特别搞,成天来两句“保罗死了”的谣言,狂吃人血馒头。
到了1970年,保罗居然直接推出了自己的个人专辑《cartney》,这事儿把乐队里面的局势搞得更紧张了。
人家一看,你都没有事先和我们商量,就推出了自己的专辑,你这啥意思啊?
再就是,保罗这个人性格也有问题,很不尊重其他成员,林哥.史达对他的专辑还给出建议,他干脆利落地拒绝了,没给对方留馀地。
当然了,其他人也有问题,就说另一个灵魂人物约翰.列侬,他就一再明确说想要退出乐队,而且直接把这次离开比作“离婚”。
列侬甚至已经开始组建自己的新乐队,他说自己对披头士那股子腻味简直到了极点。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