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七百四十三章 军火贸易清单,运输方案,费用确定  民国:王牌飞行员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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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督和勒梅尔中校点头,问题就在这里。

    法属印度支那控制的海岸线都在东边,剩下的海岸线是邻居泰王国的,因为领土纠纷,对方已经偏向日本。

    对此,方文说出解决方式。

    “日本目前在太平洋上控制的局域包括:马里亚纳群岛的塞班岛、提尼安岛、罗塔岛,加罗林群岛的楚克、帕劳岛。从分布看,切断了北太平洋进入亚洲的入口。但在南太平洋,他们并没有控制区域。我的船队,在仰光到澳洲和新西兰有一条航线,原本是往返运输那边购买的肉类。因此,我可以走南太平洋航线,将军火安全运输到仰光,再通过缅甸转运到老挝一带进行交接。又或者,先运往云南,再通过滇越铁路运到河内。”

    总督和勒梅尔中校对于方文的这个解决方案很满意。

    虽然慢了点,但却非常安全。

    勒梅尔中校为此还提出建议:“如果军火到了仰光,我觉得可以分两批运输,坦克这种难以通过老挝高原的装备,从昆明经过滇越铁路转运,其他军火可以直接用人力畜力来运输。”

    方文点头:“可以,除了坦克外,如果你们须求紧急,我还能用泰山的水上飞机运输队来帮忙运输物资。”

    这样就更快了。

    随即,总督和勒梅尔中校欣然同意。

    至此,军火贸易的初步意向算是达成。

    方文这个中间人和承运人,立即电报美国那边,开始正式运作。

    当然,美国那边也不是随便就能同意的。

    还需要真金白银让他们相信。

    按照1939年 11月修订的《中立法》,军火贸易实行现款自运:购买方必须预付现金,且自行负责运输。

    美国国务院与战争部联合审批军火出口许可证,要求提供充分支付能力证明。

    资金必须来自非轴心国控制账户,且能在美国境内立即兑现。

    法属印度支那必须通过复杂的国际金融体系来证明他们拥有支付能力。(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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