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八百零一章 我们拒绝!  王牌律师,申请出战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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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我马上出发,你如果先到的话等一下。”

    “没问题!”

    挂断电话后,金胜立即跟张琴嘱咐了一下工作安排,把上午给空了出来。

    随后提着包,快步出了办公局域。

    说实话,李诚这个选择.....直接被自己给猜中了。

    之前就说过了,他只有三条路。

    1,撤销案件,立即释放。

    2,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人先出来,但还得需要遵守随传随到的监管规定,表示案子还没完。

    3,即使现有证据不足,仍然可以正常提请批准逮捕,由检察署审查后作出最终决定。

    但最后这一条,金胜笃定了他不会选。

    盗窃罪的构成,必须要满足四个内核法定要件。

    客体、客观、主体、主观。

    简单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已经年满16周岁的刑事责任人,一心想着搞钱,然后用‘秘密窃取’的方式,去侵犯了他人‘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在这个案子中,李诚的调查方向,应该是怎么去证明南宫墨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趁着受害人姚芳不注意,将项炼偷走。

    光凭姚芳一个人的描述,以及后来从快递站储物柜里存放的花束中搜出项??,那是远远不够的。

    需要的证据有.....项炼的价值鉴定、购买凭证、店铺接待员证实、指纹痕迹检测、触碰DNA检测、沿途各处监控。

    如果南宫墨所说的全部真实,那么李诚就一定集齐不了7颗‘龙珠’,无法召唤神龙。

    一旦硬着头皮提请批捕,检察署一定会标注这些‘疑点’,退回补充侦查。

    走到这一步,李诚就要麻爪了。

    脑子有病才会把有利于‘嫌疑人’的证据也收集上报,不现实!!

    所以......他只能选择前面两条路。

    原因是.....如果嫌疑人是?被‘错误’刑事拘留,最终也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案,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那就符合《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范围,有权申请国家赔偿。

    当然,这里的重点是‘错误’。

    很多小伙伴会误解一个点.....【是不是只要37天一过,证据不足被放了,案子也撤销了,就能申请赔偿?】

    金胜可以负责任的说.....那是你们想多了。

    首先37天以内,叫刑事拘留阶段。

    这个时候,只要有嫌疑就可以抓人。

    比如:一个女的突然打电话报警,说自己被人给强J了。

    蜀黍赶到现场,哪怕‘男的’一直喊冤枉,那也可以进行刑拘。

    这叫:被害人当场指认犯罪。

    虽然事实暂时没搞清,但男的是不是有重大作案嫌疑。

    那抓人就不存在对错啊!

    总得查清事实真相吧!

    而在南宫墨的案子中,一开始就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点。

    门、是姚芳这个所谓受害人开的。

    人、是她喊进去的。

    花、是她主动给的。

    而项炼、是追求者趁着情人节送的。

    最后赃物被找到、也是在花束里,并没在人的身上。

    换句话说......南宫墨全程无接触。

    在没有进行鉴定确认的情况下,他是不符合《刑事诉讼法》中关于‘先行拘留’条件的。

    既然都不符合了,那拘留就是个‘错误’决定,完全符合赔偿法的相关规定了。

    李诚现在选择第二点‘取保候审’,也就不足为奇了。

    先把案子给挂着,避开‘赔偿’这个点。

    等一年的期限一到,再用‘证据不足’来结个案。

    任谁都挑不出毛病。

    南宫墨一个不懂法的聋哑人,能翻出什么浪花来。

    这就是他打的如意算盘。

    只可惜......靓仔金出马了。

    10点20分。

    闵行区虹桥路治安所。

    金胜把车一停好下来,就看到了路边一棵大树下,已经在等着的季清风。

    看到来人后,他立即喊了一声,顺势还举起了手臂示意。

    “金律,这边......”

    金胜快步过去的同时,也抬手回应了一下。

    “不好意思,让你等久了吧!”

    “就几分钟而已,什么等不等的,我正好还能跟客户通个电话呐!”

    季清风哪敢托大。

    以后还想不想抱大腿了。

    金胜心知肚明。

    “对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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