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八百二十六章 跟聪明人讲话就是省事  王牌律师,申请出战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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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听到50万、30万的金额从手机扬声器上载来,严美娥哪里还能忍住,立刻就炸毛了。

    “50万,你怎么不去抢.....”

    声音那叫一个凄厉、尖锐。

    从昨天傍晚的几通电话开始,再到早上被‘批斗’了好几次,她肚子里早就憋着一团火了。

    如果金胜此刻要是在现场,她不上去‘挠’两下才怪......

    曹朗眉头一皱,连忙抬起手掌,做了个‘制止’的动作。

    谈判中....落在下风不要紧,但谁先破防、谁就输。

    尤其是本身并不占理的情况下,更会输的一败涂地。

    彭启生看到后,赶紧伸手拉住‘半起身’的严美娥,低声喝骂道:“你干什么,还嫌事情不够乱啊,快给我坐下.....”

    斜对面的曹永民也皱起了眉头,抬手往下压了压,同样示意她坐下。

    自己大侄子在帮着她家处理麻烦,她竟然敢插话,太不象话了。

    严美娥目光扫了一下,看到曹永民脸色有些不满,外加曹朗也一脸‘凝重’(同样不满)的看着自己,嘴巴‘努’了两下,硬生生忍住了继续发作。

    不过...坐下的时候,还是不服的‘哼’了一声,朝着隔壁的彭启生投去了一个‘白眼’。

    在外人面前丢了面子,好歹得在自家人身上找回。

    典型的‘找补’心态。

    电话另一头,金胜虽然没有看到现场,但严美娥那声‘惊呼’,还是听的一清二楚滴!

    脑海里自动浮现了一个‘大妈’气急败坏的样子。

    但后续又没有了声音.....显然是被人给制止住了。

    不出意外的话,应该就是曹朗的手笔了。

    ‘呵呵!’

    金胜嘴角挂起了一个弧度。

    没等多久,曹朗的声音再次传来。

    “金律师,正如你所说,罪名变了。”

    “如果还是之前的故意伤害罪,我承认....‘谅解书’的作用确实很大。”

    “你提出30万、50万的赔偿,我们或许会为了前期取保,后续的缓刑,乃至不起诉,咬着牙也得答应。”

    “但现在.....已经变成了寻衅滋事罪。”

    “大家都是律师,都懂这个罪名的具体指的是什么行为。”

    “要是仅仅靠着被害人

    “以彭岩一家的经济条件来说,花这么大的代价去兑换几个月、半年的刑期,是难以承受的。”

    “这不是悔罪态度不够诚恳,而是实际情况不允许。”

    “至于金律师你所说的‘民事’赔偿.......”

    “诉讼金额可以是100万,200万。”

    “但实际上,最后法官会支持多少,那得看法律规定、看证据,不是谁随便嘴上说说就能算数的。”

    金胜早在自己说出那番话之后,心里就预判了对方,一定会利用两个罪名‘特点’来进行反驳。

    果然如此!

    不过曹朗....还耍了个小聪明,只说对他们这边的‘有利’点,故意忽略了另一个‘不利’点。

    如果换成一般律师,估计听完这个,心里就开始‘衡量’了。

    但可惜,这次他碰到了靓仔金。

    “曹律师,你说的固然没错,但这两个罪名在量刑上,是不一样的。”

    “故意伤害罪,轻微伤不构成刑事犯罪,不会进入该罪名的量刑评价体系,仅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作出拘留、罚款的行政处罚。”

    “受害人只能通过民事诉讼,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而在寻衅滋事罪中,致2人及以上轻微伤就属于《刑法》第293条规定的‘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可以直接以此定罪。”

    “也就是说.....轻微伤本身就是入罪的内核依据之一。”

    “法官会结合其他滋事情节,作为量刑的增量因素,直接计入量刑评价。”

    “相应的民事赔偿部分,也会随着刑事方面一并进行审理、一同作出判决。”

    “另外,本案属于3人共同犯罪,在人员密集的影院公共场所滋事,社会影响更为恶劣。”

    “根据司法实践,在无自首、未取得被害人谅解,失去了法定、酌定的内核从轻情节,无法获得量刑减让的情况下.....法官会在基准刑期

    “曹律师,你也是专业人士,总不可能连这个都不知道吧!”

    随着话音落下,电话对面的曹朗顿时沉默了。

    金胜说的完全没毛病。

    前一个罪名只做‘减法’,而后一个罪名会做‘加法’。

    这是没有在法律法规中,直接体现的‘潜规则’之一。

    大部分的新人律师、普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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